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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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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7] 翠袖乾坤:會議要有建設性

利嘉敏

 開會,可以是很費時失事兼毫無建設性的活動。筆者曾經遇上一位動不動就要召集所有人開會討論的上司,每次會議平均歷時四、五小時之久,但開會完畢往往仍未落實解決問題的方案。若剛巧手上有緊急的工作要處理,要被迫坐在會議室裡聽著其他人搭碴數小時,心裡咒罵出最不堪入耳的話來,相信也是情有可原。

 在未召集其他人開會之前,應再三考慮會議是否非開不可,或有否別的途徑可以達到相同的果效。在3M公司當了超過三十年的主管柏特.柯格(Bert Auger)就何時需要開會,何時不需要訂下了一些指引。他認為以下的情況無需開會:(一)當其他通訊途徑(如電話、傳真、信件、電子郵件、內部備忘錄等)可達到同樣果效;(二)當沒充分時間準備會議內容及細節;(三)當其中之一要員不能出席;或(四)當議題牽涉個人問題或具敏感性(在此情況下,應私底下與個別成員傾談)。

 至於何時需要開會,柏特.柯格亦訂下了一些原則:(一)當公司的方針、方向或目標需要向其他成員澄清;(二)當一些問題或討論需要與其他成員分享;(三)當某項決策需要達到一致意見;(四)當一些紛爭需要解決;(五)當一項提議、點子或決策需要向其他成員作游說;(六)當情況需要所有成員對某項計劃或決策有一致的理解;或(七)當某項提議需要即時的行動回應。

 若決定召開會議,就要開個有建設性的會。應在會議前準備好一份清晰的議程表(agenda)(連時間分配在內)分送給各成員,好讓大家事前知道開會討論的事項和所需的時間。然而,議程表是一個必須(necessary)但非充足(insufficient)的因素去保證會議能有成效。除非大家能把焦點放在議程事項上面,否則會議必定「越飄越遠」,最後流於「漫無目的」、「不了了之」的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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