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2] 政改豈能憑空訂時間表
■劉夢熊 京華山一國際(香港)有限公司首席顧問
《政制檢討第5號報告書》即將面世,香港作為一個多元社會,不同政治派別的政黨自然對《報告書》提出的政改方案褒貶不一,意見各異,這根本就是意料中事。但關鍵之點卻需要各政黨各階層人士牢記,就是任何政制改革發展民主的方案只能在《基本法》框架內探討,只能在《基本法》軌道上運行,決不能拋開《基本法》另搞一套。
改頭換面的代替品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民主派」頭面人物、立法會議員李柱銘在拋出「圈套論」(註:上期本欄《李柱銘對和諧患有恐懼症?》已作駁斥)同一講話中曾揚言,若《政改報告書》「沒有(雙普選的)時間表不收貨」!與「圈套論」無人認同的反應迥異的是,所謂「沒有時間表不收貨」論調,在「民主派」政客中倒是有一定市場,成為「07、08雙普選」口號實際已被放棄後的代替品。
既然《政制檢討第5號報告書》估計不會有「雙普選」的時間表,而「民主派」政客堅持「沒有時間表不收貨」,分歧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對所謂「時間表」問題加以理性討論,化解爭拗,求得共識,對《報告書》出台後保持社會和諧,避免新的內耗,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在本欄看來,所謂「沒有(雙普選的)時間表不收貨」,與之前「07、08雙普選」的口號一樣,在法理上都偏離了《基本法》框架;在思維方式上,都犯了唯心的先驗論毛病。
「普選時間表」法理上並無依據
首先從法理角度來看,有關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由普選產生」在《基本法》第45條和第68條都明確規定為「最終……目標」,而並非「中期目標」,更絕不是「短期目標」;既然是「最終目標」,憲制上規定管用50年的《基本法》現在才實施了8年,來日方長,有必要匆匆忙忙提出時間表嗎?何況,《基本法》在將「雙普選」定為「最終目標」的同時也在第45條和第68條明確規定了「循序漸進」及「根據……實際情況」兩項作為掌握進度和控制節奏的原則;再者,對二零零七年之後各任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都只作了「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註:附件二為「備案」)」的原則規定而沒有列出具體時間表。
綜上所述,要求政府現階段就對「雙普選」列出時間表,在《基本法》法理上並無依據。
四項「雙普選」的基本條件
再從思維方式角度來看,「民主派」政客企圖迫特區政府無視客觀條件是否具備而去列出「雙普選」時間表,根本就是唯意志論的表現:
第一,社會共識是實行「雙普選」的首要前提。目前,對「雙普選」急只是某些「民主派」政客急,大多數市民尤其是工商界人士都擁護將「振興經濟,改善民生」列為首務;大都認同香港政制改革、發展民主到今日程度已是百年未有之變遷,應有個適應、消化過程;對日後政改步伐「進」或「退」社會無爭議,但「急」與「緩」市民有分歧,至今未能達成共識。請問「民主派」政客,你們能列得出達成社會共識的時間表嗎?
第二,加強公民教育,提高公民意識,是實施「雙普選」的另一個條件。今日香港,抱著「乜都假,搵食最緊要」態度對政治冷感不了解自己公民權利和義務的市民不在少數;且在政客「選票至上,支票亂開」的策略影響下,民粹主義盛行,部分港人國家、民族觀念有待提升,對民主的理解尚有偏差。請問「民主派」政客,你們又能列得出港人公民意識成熟的時間表嗎?
第三,政黨政治的成熟,是實施「雙普選」的又一條件。「民主派」政客偏離《基本法》框架,先是提「07、08雙普選」,現在又企圖迫特區政府《政改報告書》提「雙普選」時間表,宣稱「沒有時間表不收貨」,這本身就是不成熟的表現,更不用提諸如李柱銘議員享盡粵方盛情款待,一返香港「反轉豬肚就係屎」,中央「設圈套」之類「為反對而反對」的政治病態了……請問「民主派」政客,你們又能列得出香港政黨政治成熟的時間表嗎?
第四,政黨治港人才的成熟配套,是實施「雙普選」的又一條件。香港政黨介入代議政制的歷史只得區區十餘年,97回歸至今亦只有短短八年,一旦實施「雙普選」,理論上哪個政黨候選人都有可能上台執政;但是,又有哪個政黨已培養好、配套好一班成熟的管治、決策、領導人才?例如連曾蔭權特首的頭號助手政務司長都要靠「舊將回巢」解決,近日傳聞律政司司長辭職,亦缺乏一個港人眾望所歸耳熟能詳的接任人選,這都是佐證。請問「民主派」政客,你們又能列得出一個政黨管治人才成熟配套的時間表嗎?
何必用先驗論來迫政府
綜上所述,四項「雙普選」的基本條件相信連「民主派」政客本身都列不出何時方能具備的時間表,那末,又何必用先驗論來迫政府做「算命先生」在《政改報告書》未卜先知列出「雙普選」的時間表呢?這不是本末倒置嗎?難道四個時間不確定的因素相加會等於一個確定的時間表嗎?這不是強人所難嗎?
其實,一個政治派別政客若存有急進博懵奪權的私心私慾,不尊重《基本法》,不以港人福祉和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為念,就很難理性去討論政制改革發展民主事項。退一萬步講,就算政府在《政改報告書》列出「雙普選」時間表,「民主派」政客肯定又叫嚷「遲於二零一二年雙普選不收貨」,無完無了糾纏不休!謂予不信,拭目以待!
一位歷史巨人講過,「一個實際行動勝過一打空洞綱領」。奉勸李柱銘等「民主派」政客,不要捨本逐末去嚷什麼「沒有時間表不收貨」了!「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還是理性務實地為促成「雙普選」這個「最終目標」,在各項基礎要素上做點有益具建設性的實際工作吧!若堅持要問時間表,只有一句話:堅持《基本法》框架,「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本欄每周三刊出)(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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