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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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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1] 政改討論要理性不要偏激

■劉夢熊 京華山一國際(香港)有限公司首席顧問

 香港特區政府制訂的《政制發展第五號報告書》甫面世,該報告書提出的政改方案立刻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各派政治力量隨即開展意見交鋒。香港作為實施「一國兩制」的多元社會,對政改方案有不同立場實屬正常,問題在於對政改方案的討論要堅持理性,避免偏激。

理性與偏激的分界

 理性與偏激的分界何在?在原則上,遵循《基本法》框架作具體探討的就屬理性,不顧《基本法》框架去另搞一套的就是偏激;在態度上,以理服人,顧及求穩定求和諧求發展大局的,謂之理性;反之,固執己見,以勢壓人,運動群眾又搞社會內耗,當然屬於偏激。

 有人在報章撰文,說什麼「若民主派可以動員三、四萬人上街反對政府方案,人數較今年7.1大遊行更多,肯定會對曾(蔭權)構成壓力,屆時政府難免要順應民意,在委任區議員選舉特首和立法會議員上讓步」云云。次日,《蘋果日報》又以《泛民主派拒收方案》為題,宣稱「(因為)政府在普選時間表上交白卷,加上容許委任區議員選舉特首」,立法會二十五名「泛民主派『議員』將會企硬投票反對,並號召市民在十二月四日上街表態」。一時之間,所謂民主派政客劍拔弩張,運動群眾,對抗氣氛陡然上升,給「和諧香港」的艷陽天帶來一團黑雲。

「雙普選」屬於「最終目標」

 關於政改大方向,《基本法》早已規定了「雙普選」屬於「最終目標」而非短期目標,並在第45條和第68條明確了「循序漸進」和「按實際情況」兩點原則,同時在《附件一》的推委會組成和《附件二》頭三屆立法會的組成架構中體現了「均衡參與」的原則。此外,去年四月人大常委會釋法也從法理上否決了「零七、零八雙普選」。顯而易見,對《政改第五號報告書》提出的政改方案縱使有千條意見萬條修改,都不能偏離上述《基本法》框架,這才是理性的態度。也只有採取理性態度,有關《報告書》政改方案的討論才不致釀成一場大的社會爭拗,導致「和諧香港」的破局。

指責「方案倒退」罔顧事實

 平心而論,《政制發展五號報告書》的核心建議中,其一是將負責07年行政長官選舉的選舉委員會加到1600人,加入包括全體區議員;這一條擴大了特首產生的民意基礎,也加強了選委會的代表性,無疑是發展民主的進步;其二是08年立法會選舉增加10席,直選及功能組別各佔5席,而新增的5席功能議席由全體區議員互選產生;鑑於區議員議席百分之八十由直選產生,這10席安排實質上是加大了立法會的直選成分,肯定也是發展民主的演變。整個核心建議是向全面普選的「最終目標」前進,指責政府拋出倒退方案「完全是罔顧事實,指鹿為馬!」

 值得注意的是,所謂民主派政客在《報告書》徵詢意見階段,已先行大張旗鼓叫嚷「沒有時間表不收貨」;到了《報告書》發表前夕,又無理取鬧要求政制事務局負責官員「若立法會不通過就應辭職」;及至《報告書》政改方案剛發表,一些所謂「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不僅不假思索斷然拒絕,且異口同聲鼓動街頭運動加以對抗,其偏激態度之背後用意,顯然耐人尋味。

偏激背後用意耐人尋味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目前香港的政制,並沒有妨礙香港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完全適應當前香港的經濟基礎,亦沒有違背百年來香港的成功要素。香港政制既不存在大變的理由,也不具備急變的需要。而且,香港當務之急是「振興經濟,改善民生」,半年來多個民意調查的結論均反映這種實際情況。因此,政制改革步伐只能服從和因應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無理由為改而改,更無理由脫離《基本法》框架大改一通。

無時間表是正常的

 所謂民主派政客反對政改方案理由之一是怪政府「在普選時間表上交白卷」。然而,稍具邏輯思維的人都明白,既然社會共識何時達成不確定,公民意識何時提升不確定,政黨政治何時成熟不確定,政黨治港人才何時具備不確定,一句話,「雙普選」的各種條件、配套不確定,請問,雙普選時間表如何確定?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無時間表是正常的,有時間表反而是「先驗」的!

公道何在,原則何存!

 所謂民主派政客反對政改方案的第二個理由是怪政府「容許委任區議員選特首」。然而,稍有邏輯思維的人都清楚,既然循直選途徑入區議會的人士參選之初就知道區議會有五分之一左右議席是委任的,所謂民主派是明知遊戲規則才參加遊戲的,現在又企圖把同樣是為市民服務的委任區議員打入「另冊」,剝奪其職權,這不是出爾反爾嗎?

前車之覆,後車之鑑

 歷史的經驗值得注意。新中國成立不久開展的土地改革令億萬農民分得了田地。其後,從互助組到初級合作社,再到高級合作社乃至人民公社,短短五、六年內生產關係不斷改制,最後給生產力帶來巨大破壞,造成大饑荒;文化大革命,一下子打爛原來的黨政機構,搞「大奪權」,改制為「革命委員會」,結果換來「十年浩劫」。「前車之覆,後車之鑑」。內地改革開放之前不顧主、客觀條件急劇改制引致災難性後果的教訓,值得我們港人深刻記取。

珍惜和成全來之不易的主流方案

 綜觀這次《政制改革第五號報告書》提出的政改方案,筆者認為大致上方向是對的,步伐是穩健的,方案是可行的,一句話,是符合《基本法》框架的。各政黨、各階層人士應遵循《基本法》制訂的框架,顧全「和諧香港」、「繁榮香港」的大局,理性討論,求同存異,珍惜和成全來之不易的主流方案,令香港政制改革、發展民主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若偏激對抗,斷送主流方案,到頭來令政制發展原地踏步,豈非適得其反?(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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