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5] 賠償爭拗 元寶不滿無線炒魷 放大圖片
前無線武術指導元寶展示其傷勢。他正等候勞工處判其傷殘程度,以便索取賠償。 本報記者梁嘉儀 攝
【本報訊】(記者 梁嘉儀)員工被公司派往外地工作,但工餘遇事受傷,原來在法例上屬灰色地帶。為無線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電視劇《人生馬戲團》任武術指導的元寶,本年8月在番禺拍外景期間遇襲。他指責無線對其傷勢不聞不問,拖欠醫療費、不賠償,最後更被解僱,做法無情無義。但無線回應指元寶雖然因工在內地,但事發時非工作時間,所以拒絕賠償;又說事件是大家看法不同所致。
無線指非工作時間受傷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昨陪同元寶出席記者會,李認為事件與全港所有打工仔都有關連,「對於現在全部被派往內地工作的打工仔來說,公司無錯是包食包住,但萬一發生事情,不知道會怎麼處理。因為法例有含糊地方。」
元寶憶述,事發當晚到卡啦OK為楊思琦慶祝生日,唱K後眾人離開步出門口時,突有多部汽車駛至,並跳下多人,不由分說對他們施襲,期間,他不幸被扑傷左手,手筋被打斷,之後需送往醫院縫針。
對於元寶的指責,無線電視製作資源副總監樂易玲回應,公司了解並諮詢法律意見與勞工條例後,相信元寶並非在工作期間受傷。對於元寶說公司拒絕接受其遞交的醫生紙一事,樂易玲強調並無此事,說公司已把收到的醫生紙轉交保險公司跟進,待一段時間,保險公司便會發醫療費,所以與公司無關。
勞工處:糾紛要交法庭審決
至於元寶指受傷後被解僱,樂說其實早於今年初,已接獲元寶所屬部門主管,指於10月後不再與元寶續約的提議,所以解約事件絕非與他受傷有關。樂又說,元寶受傷返港後,已派藝員科代表往探望。而勞工處就此事已與他們聯絡,公司會盡快預備好文件,由勞工處裁決是否為工傷。
一直協助元寶爭取的「TVB職員協會」副主席劉順安指出,今次事件的「盲點」是無固定工作時間,隨時收到公司電話便隨時開工;而公司堅持說那是私人時間,「究竟員工受保障的程度有幾高,受保範圍去到邊?好希望公司有個合理解釋。」
勞工處方面回應說,現時「僱員補償條例」說明,「僱員若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即使僱員在意外發生時可能犯錯或疏忽,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負起補償責任。」對於今次的勞資糾紛,需交法庭審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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