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8] 歷史點滴:十五從軍征,八十始得歸 放大圖片
——職業兵制
郭 建
徵兵制優點是兵農合一,可以節省一大筆養兵的財政費用,也不容易形成驕兵悍將勢力威脅到朝廷的統治。但是總的缺點是士兵不專業,訓練程度差,戰鬥力不強。因此即使是在實行徵兵制的各個朝代,實際上都同時建立職業軍隊,作為一種軍事突擊力量。
職業兵制是規定士兵長期服現役,直到年老才退役的制度。這種制度有的是從百姓中強行徵召士兵後不再允許其退出現役,強迫士兵服役到老;有的是從應徵士兵中挑選出部分長期服現役;有的是規定士兵子孫後代永遠當兵(世兵制);也有的是採用公開招募的辦法,預先說明士兵的待遇,允許百姓來自願選擇受僱,充當士兵這一職業(募兵制)。
儒家對職業軍人
評價很低
至晚在戰國時期各國已經開始建立起職業兵制度。比如《荀子》的「議兵」篇假借孫卿子的話評論各國軍隊說:齊國有「技擊」的職業兵,規定在戰場上能夠斬得敵人首級一個的,就賞賜黃金,這種軍隊就如同是商人做買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用來對付小國敵軍、小型戰爭還能夠僥倖,如果遇到強國大戰,士兵就會頓作鳥獸散,這是一種「亡國之兵」;魏國有「武卒」的職業兵,按照身高標準,並要求能夠著全副盔甲,「操十二石之弩」,背負50支箭和3天的口糧,持戈帶劍,一天中急行軍100里,如果符合這一標準,士兵家庭可以免除其他徭役,由國家授予土地房宅,這種兵長期服現役,到老才退役,軍隊難以更新,而且國家賦稅收入因此而減少,是「危國之兵」;秦國採用的是徵兵制,用刑罰逼迫老百姓服役,使老百姓只能依靠從軍作戰才能獲得社會地位和物質獎賞,這樣組成的軍隊為「銳士」。孫卿子的總結是「齊之技擊,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銳士」。但是這些士兵又都不是春秋時齊桓公、晉文公時期符合兵禮的、有「節制」軍隊的對手;而即使「桓文之節制」,也不能夠抵擋商湯王、周武王時期君臣一心、君民合力的「仁義」之師。從這一段評論來看,提倡德禮的儒家對於職業兵制評價很低。
少年參軍 年老才能退休
秦國征服六國的軍隊中,可能也有一定比例的職業兵部隊。到了漢代,直屬朝廷的中央禁軍「南北軍」中職業兵制比重逐漸加大。漢武帝組成「期門」(約定時間在宮殿門下會合侍從皇帝的意思)衛士,「羽林」騎士的「南軍」,都是職業兵。漢武帝又擴充直屬朝廷的「北軍」,增設「八校尉」常備軍,士兵都是職業兵。士兵主要從朝廷所在的「三輔」(陝西關中地區)徵召,長期服現役。如漢代古詩《十五從軍征》稱「十五從軍征,八十始得歸」,就是指這種職業兵。
待士兵如待囚徒
後世的職業兵大多和漢代制度相近,士兵往往並沒有選擇這項職業的自由。很多朝代是強行抓捕百姓充當終身士兵。如東漢末年軍閥袁譚在所佔領地區招兵,「放兵捕索,如獵鳥獸」。唐代中期發生「安史之亂」後,在平定叛亂過程中,各地軍閥依靠強行征發組建的軍隊也都是終身服役,後來成為割據一方的職業化藩鎮軍隊。唐末五代時期軍閥混戰,基本上也是以強行徵召百姓、強迫長期服役來組建軍閥賴以為生的職業軍隊。為了防止士兵逃跑,朱溫(後梁太祖)下令在士兵臉上刺上軍號(用針刺字後再塗上墨汁),在道路關口設立崗哨盤查,發現刺字的逃兵就予以處死。逃兵即使逃回家鄉也沒人敢收留。這個辦法迅速被各個大小軍閥採用。
職業兵的另一種主要來源是戰俘。中國古代從來沒有發展出戰時雙方扣押戰俘,到戰後交換、或者要求錢財贖換戰俘這樣的交戰規則,戰勝的一方不是將戰俘全部殺光洩憤,就是將健康的戰俘全部補到自己軍隊當兵。最著名的事例是東漢末年曹操將10多萬被迫投降的黃巾農民軍改編為自己的「青州軍」。又如清朝將明朝的俘虜兵改編為「綠營兵」。(古代兵制系列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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