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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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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3] 取消遺產稅失少得多

 立法會昨日以37票贊成,9票反對及1票棄權,三讀通過《取消遺產稅條例草案》。取消遺產稅雖然在帳面上會減少15億元的稅收,但可吸引資金回流,鼓勵海外投資者在本港持有資產,有助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促使香港發展成為資產管理中心;而由此刺激經濟活動所帶來的連鎖效應,可使印花稅、利得稅、薪俸稅及物業稅等稅收大大增加,遠超遺產稅的稅收。因此,評估取消遺產稅的利弊,不應只算遺產稅收的「小帳」,而應算整體經濟收益的「大帳」。

 遺產稅不僅不合時宜,而且不利於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包括澳洲、加拿大、馬來西亞、意大利、澳門等在內許多稅務管轄區都已廢除遺產稅,美國在數年前也開始逐年撤銷聯邦遺產稅。香港保留遺產稅,不僅使得一些富豪採用信託基金等方式,將資產轉移到了境外,而且導致不少原本有意來港的境外資本,轉移到了其它地方。取消遺產稅後,境外的動產或不動產投資將會大量回流或進入本港,增加本地的股票及土地物業交投量,直接為政府帶來龐大的額外印花稅收入。同時,還有助於本港成為區內首選的資產管理中心,並為金融、會計、法律等相關行業,帶來更多的生意和就業機會。

 香港要真正成為全球資產管理中心,要注重發揮背靠祖國內地的地理優勢,將內地日益增長的資產擁有者作為重要的服務對象;同時,要繼續提高香港的監管、法制及公司管治能力,保持香港與其他競爭對手在法制監管上的優勢。此外,香港能否在資產託管方面成功建立「亞洲瑞士」的地位,還須在客戶資料及資產的保密方面做足工夫。

 立法會以大比數通過取消遺產稅草案,是務實的做法。遺產稅存廢的問題過去爭執不下,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有些議員將取消遺產稅與縮小貧富差異問題糾結一起。其實,取消遺產稅與解決貧富分化問題不能簡單等同。在目前貧富差距比較大的情況下,硬要把二者扯在一起,只會激發更多的不滿情緒,製造更多的社會矛盾,不利於理性討論並解決問題。事實上,取消遺產稅不僅不會導致社會福利資源的減少,相反還會有助於本港稅收的增加,有更多的資源用於扶貧。顯然,在討論政治、經濟、民生及社會等各方面政策與問題時,都存在著長遠與眼前、整體與局部利益的矛盾。而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爭執雙方持什麼樣的心態,是執著於局部的小利益,還是以整體的大利益為依歸。假如執著於前者,只會讓無休無止的爭吵延續下去。(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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