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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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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8] 絕不容許暴力恐嚇新聞界

 對明報昨天遭受暴力恐嚇事件,我們感到震驚,表示強烈譴責,並要求警方追查到底,絕不容許類似事件再發生,以確保新聞界和公眾的安全。我們對受到威脅的新聞同業表示慰問。我們亦堅信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新聞界依法如實報道事件,應受到各方面的理解和尊重,整個社會都應使新聞從業員能夠在不受威脅的情況下從事自己的工作。

 暴力恐嚇新聞界的行徑,不僅對新聞從業員個人造成傷害,也使公眾享有的知情權受到威脅,為整個社會所不容。明報編輯部已就事件發表聲明,強烈譴責此次暴力行為,並重申絕不會因恐嚇而退縮。多個新聞團體強烈譴責暴力恐嚇新聞界事件,我們認同和支持新聞同業的聲明和立場。對受傷的人士,對同業在巨大工作壓力下卻遭受暴力恐嚇及困擾,我們謹表同情和慰問。

 明報表示會翻查所有十月中的報道,看是否有得罪人的地方,但事件到底與哪一則報道有關,目前未有頭緒。當然,暴力恐嚇的真正原因仍不清楚,有待警方調查,但我們認為,即使與新聞有關,依法報道事實是新聞工作者的職責。在處理及報道新聞時,傳媒與有關人士有時難免產生誤會和摩擦。但所有這些問題,都應透過法律程序解決。絕不容許任何人因對傳媒的報道不滿或產生誤會,鋌而走險,採取非法暴力恐嚇手段來解決問題。無論出於何種原因,暴力恐嚇新聞界的行為,都是不能接受的,必須受到強烈譴責。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也是一個安全的城市。昨天的暴力恐嚇新聞界事件,相信只是個別事件,新聞界和社會既要對事件高度警惕,又不必過於恐慌。警方須全力追查事件,盡快破案,將疑兇繩之以法,既避免不必要的猜測,又保障新聞界和社會對香港法治的信心。(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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