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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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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9] 設立企業誠信標籤的構想

■陳南祿 國泰航空行政總裁

 我們應對誠信領導的問題多作討論並多鼓吹及支持。社會各界,包括商界,聯同廉政公署一道制訂一套Ethical Leadership Charter,這應該成為香港商行的「一個準則」;並讓世界各地其他公司確信他們正與健全而具誠信的香港領導層進行交易。這樣,我們憑著誠信領導賺得具有真正價值的標準,我希望見到這信條可以盡快實行。

 我想強調誠信有價。透過誠信領導建立一家公司,足以提高股東、客戶、顧客、業務夥伴及利益相關者的信心,有效創造有利營商的氣候,亦使業務運作健全。因此現時有些人把ROI解釋為「return on integrity」(誠信回報)而非單是「return on investment」(投資回報)。

誠信領導需要成為一個習慣

 誠信領袖本著社會良知去營運業務,不單能建立員工的信心與忠誠,還可在市場、社區和整體社會上建立良好的商譽。當然道德並非以經驗或理論為根據的,而往往是極為個人化。誠信領導亦不可能在一夜之間灌輸到一家機構或企業。誠信領導需要成為一個習慣,亦需要適當的規管。

 阿里士多德在二千年前已懂得這道理,他曾就道德問題寫道:「實踐並成為習慣。」他在Ethics一書內亦寫道,因為「我們亦需要這方面的法律,總括而言涵蓋有關生命的一切;因為大部分人會遵從必然的東西而非爭論得來的東西。」因此執法機關(包括廉政公署)的工作必須加強。社會必須給予他們最大的支持。教育及宣傳亦必須進一步加強,這是十分重要的。

道德與法律總會有分歧

 雖然道德與法律似乎互相包容,但亦總會有分歧。畢竟,一家公司向外貸款,因貸款而令顧客破產,然後將貶值的資產佔據,這是完全合法的,但並不道德。前Enron高級行政人員Lynne Brewer所得的其中一個教訓是,一家公司是否有誠信,並不可以量化的。你可以遵從政府及聯合交易所定下的規則,但公司仍然可以運作不健全,即是說,有些行為並非違法,卻可以對企業造成損害。美國在Enron事件發生後,制定了有關禁止美國商行在美國以外地方以不誠實手法營商的法規。這法規成為美國商行在處理賄賂事件時用作自我防護的盾牌。

 然而每一項措施或法規都會衍生新的問題。例如,答案不一定是定期報告和監察,權宜方法有時會促使管理人員在季度報告中人為地誇大一些不利的數字,只為了解決短期的問題。季度報告等措施可能會令一些企業或行政人員著眼於短期的表現,反而誘使他們作出不道德的行為。因此,我們需要以長遠的眼光看這問題,並避免過度或不合適的監管。

誠信領導的好處清晰可見

 當你今天看報章的招聘廣告時,你會看見各式各樣的標誌,告訴你每家公司的信念是甚麼。例如質素是特別受歡迎的;例如「Q嘜」、優質旅遊服務QTS,ISO 9000品質管理體系標準系列、ISO 14001環境管理體系。我們看到他們對員工的價值——強積金成員及「平等機會僱主」等等。然而,告訴人們我們以正當而合乎道德的方式營運業務是否更為重要?

 儘管存在各項挑戰,誠信領導的好處是清晰可見的。一言以蔽之,良好的企業並不一定具備良好的誠信;而良好的誠信亦不一定造就良好的業務;但誠信不佳在長遠而言總會對業務造成不利的影響。(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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