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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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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6] 輝筆而就:迷你貨倉

梁家輝

 在下的辦事處在港島東,也不是常常回去,在這樣罕有的情況下,仍然收到一張傳單,遂好奇地看看是不是真的有緣份;卻原來是所謂「迷你倉」的廣告,那就真是有緣無份了。

 我不知道迷你倉是不是香港獨有的概念,但香港的市場土壤頗為合適其生長卻是不爭的事實;地少人多,大部分住宅都只得幾百平方呎,電視劇中看到的「普通」住房通常都大得脫離現實,可是香港人卻很喜歡趕潮流,很多人家中某個塵封的角落,起碼有一套七年前從字母餐廳換購回來的史諾比玩偶,很多很多扭蛋玩具、衣物和圖書。

 單身人士還比較好,對於自己的嗜好總能夠容忍著點,如果和父母家人同住,則未免引起不快了。正因如此,很多人都面對無地收容(指藏品)之歎,迷你倉的概念遂應運而生,以我檢視的傳單為例,迷你倉只收月租一百八十元,就為閣下提供一個八呎高、三呎寬、呎半深的鐵櫃,包括二十四小時空調和保安,假若閣下認為一個鐵櫃很快便會塞滿,則可選更大的貯物間,甚至租一個小房間,收費當然亦相對地提高了。

 這種生意說穿了就是銀行保險箱的變奏,工業大廈的租金成本比住宅低,驟然聽來似有可為,然而,保險箱是否真的保險?可以想像願意租倉放置的東西,必然是物主的珍藏,但客觀價值很難估測,一套扭蛋玩具面值百餘元,假如在迷你倉有何閃失,這個賠償怎麼計算?物主又如何證實他有甚麼藏品?如果安全沒法保證,又到物主寢食難安了。

 吾友藏書甚豐,雜書也比在下為多,迷你倉概念初興時,亦曾考慮光顧,但礙於上述種種理由,最終還是賤價購買一個工業大廈單位,當作私人迷你倉使用,而差餉、管理費等雜項,合起來自然比倉庫租金便宜得多,只是並非人人都拿得出這份閒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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