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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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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7] 豈能離開法治講民主

■劉夢熊 資深時事評論員

 12.4遊行人數按警方估計只有6.3萬,按香港大學統計及精算系專業人士現場點算只有逾七萬人。但所謂民主派政客及其派系媒體秉承戈培爾「謊言重複一千遍就成了真理」的信條,幾天來「25萬人」、「25萬人」喋喋不休叼來唸去,一會兒要見特首要求「撤回方案」,一會兒提出要上北京與中央討論政改,彷彿「王牌」在手任我行,自我膨脹到極點。

遊行人數只佔港人百分之一

 大家記得,12.4遊行前一個星期,所謂民主派某學者在街頭公然鼓吹:「有10萬人上街,2012年就有普選;有50萬人上街,07、08年就有普選;有100萬人上街,明天就有普選!」現在,據警方統計,只有6.3萬人上街,照某學者邏輯,不知幾時才有普選!不要忘記,香港有680萬人,登記選民超逾300萬。就是說,上街人數只佔全港人數百分之一,佔選民總數的百分之二,沒有上街的港人佔了百分之九十九,袖手靜觀的選民佔了百分之九十八,請問所謂民主派政客該如何解讀呢!

 香港是法治社會,有關特首和立法會的雙普選,《基本法》規定是「最終目標」而不是「短期目標」;要「循序漸進」而非「一蹴而就」;要「按實際情況」而非「按遊行人數」。所謂民主派某學者的「遊行人數決定論」,根本就違背《基本法》,是離開法治講民主的惡劣典型!

「文革」的慘痛教訓

 講起遊行人數,古今中外莫過於中國十年文革。1966年8月18日至11月26日,毛澤東八次接見紅衛兵,人數是1,200萬,訴求是「要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1968年10月歡呼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公報「把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全國城鄉遊行人數合共以億計。到頭來,歷史已證明:這些龐大的遊行人數,既不代表真理,更不體現民主!離開法治講民主,造成的後果是國家主席、開國元勛慘被整死,億萬人民的人權慘遭踐踏,國民經濟到了崩潰邊緣!

不能離開基本法另搞一套

 回頭說香港,《政制改革第5號報告書》提出的政府方案,是基於去年四月人大常委會釋法決定所擬的題目做文章,即在07、08無雙普選及立法會地區直選及功能組別議席比例保持不變的大前提下對07、08選舉產生辦法作修改。除非不承認香港屬於中國,除非不承認「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除非不承認依照《基本法》第158條「人大」常委會擁有唯一的釋法權,一句話,除非離開法治講民主,否則,政改方案怎麼可能打破《基本法》框架、越出「人大」釋法決定另搞一套?法治是香港開埠百多年來由小漁村發展為國際大都市最重要的成功要素。尊重法治,就應該承認目前的政改方案正是遵循《基本法》框架,符合人大釋法決定,體現「循序漸進」原則,向普選目標邁進一大步,的確是曾蔭權為首的特區政府經過長時間廣泛諮詢「用盡心機」、「用盡政策」的精心傑作。全體立法會議員為免政制原地踏步,應顧全大局,促成政改方案順利通過。相反,任何離開法治講民主的做法都不利於「和諧香港」、「繁榮香港」,都只會令普選的目標變得更遠而不是更近!

並行不悖 兼顧兩頭

 其實,在周日,雖然上街遊行人數只有警方所指的共六萬多人,畢竟也反映了要求普選時間表的部分民意;但同樣道理,發動遊行的所謂民主派政客更不能忽視沒有參加遊行的絕大多數市民的意願。迄今為止的各次民意調查,支持政府政改方案的市民終究是佔了大多數。若尊重法治,尊重民意,就應該並行不悖,兼顧兩頭:一邊通過政改方案,這是迫在眉睫的;一邊另行討論普選路線圖和時間表,這需要長時間討論和尋求從賭王到牛頭角順嫂各階層的共識。否則,一方面高喊「爭取全面普選」,一方面否決政改方案導致政制原地踏步,豈非南其轅而北其轍!

「撒豆成兵」 自欺欺人

 末了,遊行人數其實是一個誠信問題。筆者是上市公司董事,深知像楊斌、周正毅之流虛報公司註冊資本都要受到法律的懲罰。而12.4遊行的主辦者連每分鐘人流量這樣簡單的數據都不敢面對,卻信口開河,「撒豆成兵」,毫無根據地宣佈遊行人數為「25萬人」,並且天天重複一千遍,製造假象,虛張聲勢,到處自欺欺人。這些所謂民主派政客,講起時間表,不顧《基本法》原則,「我話幾時就要幾時」;講起遊行人數,無視專業、中立的統計,「我話幾多就係幾多」,如此連法治都不顧,連誠信都欠奉,還有什麼資格談「民主」!(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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