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17] 古典瞬間:鐘鳴鼎食之家的沒落
雙 木
古典文學名著《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出身於一個封建大地主、大官僚的家庭裡,自清初到曹雪芹一代,已是一個「百年望族」。但是,胤禛(雍正)上台以後,曹家一天天走下坡路,終於在雍正五年(一七二七年)十二月被抄家,宣告了這個「詩書簪纓之族」、「鐘鳴鼎食之家」的結束。
虧空擴大 貴賣賤報
曹家衰敗的原因,清朝皇檔的記載是因經濟問題造成曹頫被抄家。
最為人們熟知的是曹頫虧空了織造款項。曹禺病故後,曹頫承繼了江寧織造一職,對曹禺留下的一筆虧空,他不但沒設法填補,而且使虧空越來越大。而雍正帝對虧空織造款的曹頫,不像康熙帝對曹寅、曹禺虧空織造款那樣,多方設法給以寬容和庇護,而是嚴加懲處。除令分三年還清虧空款外,並將曹頫交怡親王監督管教。
其二是貴賣賤報,從中舞弊。康熙六十年(1721年)四月十二日,內務府將庫存六種人參交曹頫等人帶到江南售賣。到雍正元年(1723年)七月,曹頫等將售參銀�@全部上交江南布政司庫。內務府於雍正二年閏四月二十六日,奏報曹頫已將售參銀�@全部交清並上報所售六種人參價格時,雍正帝感到曹頫售參價過低,詢問內務府說:「人參在南省售賣,價錢為何如此賤?早年售價如何?」內務府總管來保立即回奏曹頫歷年在江南售參價格,並說:「三織造售參之價,比(康熙)五十三年、五十四年、六十一年均少。」雍正帝頓時勃然大怒,並說:「人參在京時人皆爭購,南省價貴,且係彼等取出後陸續出售者,理應比此地多得價銀。看來反而比此地少者,顯有隱瞞情形。」經過複查,曹頫果然從中舞弊。
被批「行為不端」
一年半以後,又查出江寧所織之綢緞,摻用生絲,以劣充優,將綢緞織得粗糙而輕薄。按照律例:凡織緞粗糙輕薄者,應笞五十。因此,曹頫被處罰俸一年並補賠粗而量輕之綢緞,以示懲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五個月後,又發生雍正帝所穿石青褂褪色事,一查之下,又是曹頫所轄的江寧織造產品,曹頫再一次受到罰俸一年的處分。
雍正五年十一月,山東巡撫賽楞額,向雍正帝告發曹頫說:「杭州三處織造運送龍衣,經過長清縣等處,於勘合處,多索夫馬、程儀、騾價等項銀�@,請旨禁革。」雍正帝看了大為惱怒,於十二月初四日諭旨云:「朕屢降諭旨,苛索繁費,苦累驛站,甚屬可惡!織造人員既在山東如此需索,其他經過地方,自必照此應付。」嚴審結果是曹頫雁過拔毛,敲詐勒索,如數賠銀四百四十三�@二錢。
短短四年時間,連續發生這些事件,同時,曹頫織造款項虧空長期又未能清還。在隋赫德給雍正帝的奏摺中,就曾報告曹頫「除在機緞紗外,尚虧空雍正五年上用,官用緞紗並戶部緞匹等項銀三萬一千餘�@。」正是因為上述種種違法行為,雍正帝即以「江寧織造曹頫,行為不端,織造款項,虧空甚多」為由,撤了曹頫的職,抄了他的家。曹頫被抄家,或許還有其他政治原因,那都包含在「行為不端」四字中了。
敲不開雍正的後門
曹頫在織造任上為取悅於雍正帝,經常不斷地奉獻珍貴文物和名貴食品,卻每每碰上一鼻子灰。雍正帝在進物單上不斷硃批,如「用不著的東西,再不必進」,如「此種徒費事,朕甚嫌」等等。
曹頫在每次事發以後,總要上摺誠懇檢討一番,如「竊念奴才自負重罪,碎首無辭,蒙天恩如此保全,實出望外,奴才實係再生之人,惟有感泣待罪,一切置之度外,在所不顧,以無負萬歲開恩矜全之至意。」雍正帝的硃批是:「只要心口相應,若果能如此,大造化了!」表明胤禛不輕信口頭保證,看的是實際行動,要的是表裡一致。
曹頫也曾走門路,托人說情,但雍正帝對此更為反感,對曹頫教訓道:「你若作不法,憑誰不能與你作福。不要亂跑門路,瞎費心思力量買禍受」。
雍正帝胤禛在位時大興文字獄,戮殺無辜,名聲很不好。但在處理曹頫案件過程中的所言所行,不失其英明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