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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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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2] 方案被否決 民主前路崎嶇

 ■李鳳英 立法會議員

 當政改方案遭否決後,很難想像政府對政制改革的空間會變大,而不是變小,香港的民主進程會是更順利,而不是更崎嶇。因為至今看不到方案推倒後將有利上述因素朝向更民主的方向發展。

 就2007年行政長官選舉和2008年立法會選舉的框架終於來到要表決的一刻,承如特首曾蔭權較早前所說,香港的民主發展踏入了關鍵性的時刻,我們沒有其它的選擇,只有在支持方案和反對方案二擇其一,而我們的選擇將會對香港未來的發展有深遠的影響,我們是基於甚麼準則來作出選擇,我們都有責任留下記錄,這不但是向選民,還有向歷史交待。

加快政制發展是市民共同願望

 在政改方案公布後,政府、學院和傳媒都不時就政改方案的支持度了解市民的看法,從政者或政治評論員對民調的數字的變化有不同的解讀,可以說是各取所需,支持政改方案和反政改方案都可以在民調中找到鞏固自己觀點的數據。我不認為以民調的數字來作為投票準則是一個適當的做法。況且,根據基本法的規定,07年和08年的政改方案必須得到三分二立法會議員支持才能通過,但有關政改方案的民調,無論是支持方案和反對方案的意見,都沒有一個能得到三分二市民的支持,以此作為投票原則並不符合基本法有關規定的精神。但不管我們是甚麼立場,對政改方案持甚麼態度,在不同的民調中有一點的結果是明顯的,就是香港市民希望盡快落實普選。無論是我們對政改方案持甚麼立場,這個是意見分歧中最大的公約數,亦是我們決定投票取向的基礎。

否決方案更不利民主政制發展

 我在10月立法會辯論施政報告時曾經指出:「現時第五號報告書提出的建議,不能說是一個很好的方案,因為方案抵觸了一些民主原則;但也不能說建議是一個很壞的方案,因為方案確實增加了未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的民主成分。至今,我仍維持我的看法,即使是本周一政府提出的逐漸取消委任區議員的改進方案,我認為在框架內還有可進一步完善。但方案尚待完善不能成為我反對政改的理由。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是反對現時有欠完善的政改方案是否更有利香港民主政制向前發展,但我得不到這樣的結論。

 有反對政改方案的意見認為方案遭否決,會迫使政府改善現有的功能界別組成,包括擴大選民基礎,增強代表性等等。我對這樣的評估有很大保留。如果我們認為香港民主進程是取決於市民的推動,立法會的支持,特區政府取態和中央政府的意願這四個因素的互動。這個是我對現階段香港民主發展一個整體看法,這個看法可能得不到反對政改方案的同僚認同,可讓時間來作判斷。

支持政改與制定時間表並無因果關係

 我知道社會希望政府能制定普選時間表,但我看不到支持政改方案與否和制定普選時間表之間存在一種因果關係。換句話說,支持了一個沒有政改時間表的方案,並不是不能繼續爭取政府制定一個普選時間表;反之,反對了政改方案,亦不是更有利於我們爭取政府制定一個普選時間表。

 雖然現在政府方案最終未能通過,但有一點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從政者都要緊記的,香港市民都希望政制能朝向普選的目標邁進,並盡快能得到落實,這不但是香港市民的希望,同時亦是基本法給予香港市民的承諾。這一點不應因政改方案遭否決而有所改變。(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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