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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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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筆而就:魔法推銷術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1-18]

梁家輝

 「哈利波特之母」羅琳傳出消息,她失去了一些早已設計好,原定用於大結局的橋段初稿,如果真的找不回來,便只好再行創作,而全世界的哈利迷可能無法知道這個大長篇的真正結局云云。

 這真是上佳的故事題材。

 我沒有讀完這系列世界聞名的魔幻故事,更沒可能知道羅琳預設的結局,當然不會說可能失去的部分是上佳的題材,我要說的是「小說以外發生的才是上佳的題材」!我絕不否認哈利波特系列寫得很好,否則就不會有這樣多支持者用真金白銀來投支持票了。

 然而,竊以為羅琳的經紀人團隊更是上佳的推銷高手,他們的推銷手法可以寫進教科書而當之無愧。羅琳於微時,經紀人對他說「寫青少年讀物不能夠賺大錢」,第一集出版的時候,為免女性作家不受歡迎,只得使用J.K.羅琳這個較中性的名字,本來名為「哈利波特與哲人石」的,在美國發行時為免讀者嫌「哲人」沉悶,而改名「魔法石」,也算是靈活變通了。

 羅琳是一個單親母親,寫作時正在領社會福利金,然後她的作品一紙風行,財政復活。這個背景本身就是上佳的故事題材,為羅琳贏得不少同情分數,原本沒興趣的人,也可能會考慮買本小說看看。在傳出失去大結局橋段之前,哈利波特系列也曾出過一些小風波:傳統教會對之不滿,提出批評,結果引起更多人注意,上一集《鳳凰團》(又作鳳凰令):發行前,傳出有部分印好的書被盜,第六集於去年出版時,全球統一限時開賣,書店外大排長龍,凡此種種都是很吸引人的話題啊。

 當然,無論廣告做得多好,產品自身的質素才最重要,如果羅琳的書寫得不好,即使能夠賣到讀者手上,也不能逼別人讀完,更別說第二、三、四集的追購下去了。好的銷售策略,只能對真正優秀的產品發揮作用,牡丹綠葉、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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