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羅馬狗隻享有每天散步的權利。法新社
丁 一
西諺有云﹕每個人總有出頭天,這句話也同樣適用在羅馬城內每隻受虐待的小貓、小狗或鸚鵡身上。
去年十一月底通過的城市條例,賦予狗隻每天散步的權利以及要求保護流浪貓。如果羅馬市民在悶熱的四月至十月期間,將寵物單獨留在車上,或者將魚放進普通的圓碗而不是正規的水族箱裡將會被罰款。犯規者最高可被罰款五百歐羅(六百美元左右),更嚴重的做法如利用動物行乞等,最終可能導致寵物被沒收。
羅馬動物權利的監察員加達林妮稱﹕「許多乞丐都飼養小狗,是他們從黑市花了幾歐羅買回來的。這些小狗通常都曾被虐待過,所以不會周圍走動。」。
意大利「人道對待動物協會」主席費爾里指出,雖然拋棄寵物屬違法行為,但每年意大利人仍然拋棄了近三十五萬隻寵物,其中大部分都是貓和狗隻。
其他禁止的條例包括﹕將動物擺放在櫥窗裡、將牠們作為比賽的物品,給牠們套上窒息的頸圈、在貓爪和狗尾上穿環作為打扮。條例也承認了在羅馬城內飼養數千隻流浪貓狗的「貓婦人」的法定地位,容許她們管理城內的貓「殖民地」。
自治市的官員稱因為法例太新,所以還沒有數據顯示它的效力。他們將逐家逐戶敲門,和飼養者聊天。加達林妮說﹕「我們傾向教育多於教訓,通常我們日後會再上門看看情況有沒有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