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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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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瞬間:第一代法醫官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2-08]

 ■郭 建

中國古代的法官們

 南宋最著名的法官是宋慈。他字惠父,是福建建陽人,生於南宋第二個皇帝宋孝宗統治時期的淳熙十三年(一一八六年),出身是官宦家庭。他受過完整的傳統儒學教育。在他十歲時,權臣韓侘胄把持的朝廷宣佈朱熹的學說是「偽學」,朱熹的弟子被開列在黑名單上不得做官,可是在福建,朱熹的學說依然在知識界流行。宋慈青年時拜信奉朱熹學說的同鄉吳稚為師,學習這個「偽學」體系。等到他開始參加科舉考試時,討厭朱熹的權臣韓侘胄已在宮廷政變中被殺。朱熹的學說逐步開禁,這對於宋慈來說當然是件好事。在他三十一歲時、嘉定十年(一二一七年)終於中了進士,開始了自己的做官生涯。

仕途平坦 穩步上揚

 當時北方金朝在新興的蒙古大汗的沉重打擊下正處在衰敗之中,雖然開始時還曾南侵,企圖在南宋掠奪更多的土地資源來彌補北方的失敗。但搞了幾年逐漸停止。南宋獲得了一個和平喘息的時期。宋慈身逢其時,當了多年的太平官。他從最基本的縣主簿(大致相當於縣政府秘書長,兩宋時進士出身官員一般都從主簿或負責治安的縣尉開始做起)開始起家,由知縣、州通判、代理知州這樣的基層地方官職務,一步一個腳印,逐級平穩上升。他「通經史,善文章辭令」,很有文采。做官也有很好的名聲,能夠做出政績,重視民間的生活。在司法審判工作中要求非常嚴格,主審時「豐裁峻厲,望之可威」,顯示出威嚴,使當事人不敢輕視。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他又非常謙恭,能夠耐心聽取下級以及當地讀書人的建議,下級有了成績,馬上就公開獎勵。為官清廉,生活極其簡樸,一生只愛收藏書法名帖。

 中國古代地方基層長官的主要職責、上級對他政績的考核的重點,是在於司法審判工作。南宋人李廷弼在他寫的縣官政務指導書《作邑自箴》裡就說「縣事多處詞訟」。與其說中國古代的地方基層長官是行政兼理司法,還不如說實際上是司法兼管行政。看來宋慈在這做基層長官的過程中,表現了很強的司法審判方面的才能。因此步入仕途二十年後,他開始獲得的第一個高級職務,就是提點廣南東路刑獄。

編寫《洗冤集錄》傳世

 宋慈在這個職務上看來充分發揮了他的才幹,因此以後移任江西提點刑獄使,同時又兼任贛州知州。幾年後又以直秘閣大學士的身份,提點湖南刑獄並兼大使行府參議官,協助湖南安撫使處理軍政要務。逐步開始成為地方大員。最後終於於南宋理宗淳祐九年(一二四九年)擔任廣東經略安撫使,正式成為一個大區長官。可惜也就是在這一年他因病去世。享年六十三歲。去世後,皇帝宋理宗還曾特意為他題寫了墓門來表彰他。

 在提點湖南刑獄任上,宋慈總結當時的司法檢驗成果,撰寫了《洗冤集錄》。他還把這本書獻給了皇帝,得到皇帝的恩准,並指示將這本書頒行天下。這是我國歷史上、也是世界歷史上最早的法醫學著作。為推動我國古代法醫學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而這本《洗冤集錄》一直是以後各個朝代屍體檢驗的標準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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