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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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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與圖則 交易應當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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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先生展示其單位連平台的照片。聶曉輝 攝

 【本報訊】(記者 吳文爾、梁悅琴)市場人士指類似的事件以前亦曾發生,但一般在簽買賣合約時已經會察覺問題,提醒置業人士簽紙時看清楚買賣契約及有關圖則。而大埔新峰花園發展商信和地產附屬公司High Elite Limited昨發表聲明表示,案件已達庭外和解,但不承認當日推銷有誤導。High Elite Limited沒有進一步解釋詳情。信和地產方面亦以事件已經解決為由,不作評論。

料業主不知圖則已改變

 美聯測量師行行政總裁張一輝表示,其實單位業權是否包括平台,從圖則上是可以看出來的,發生今次情況第一個可能性是發展商改變圖則時未能及時知會業主,作出適當安排,或者最後圖則未定下時,業主已簽樓契,這種情況屬於發展商程序出現錯誤。第二個可能性是業主由始至終均未有接觸任何圖則,只是代理口頭承諾,則屬於誤導。

現沒法例防範類似事件

 美聯物業九龍區董事羅國安認為,類似個案以前亦有發生,但一般在簽買賣合約時便可糾正問題,是次事件可能涉及發展商與地產代理溝通不足,或合約內容不清晰。他呼籲置業人士在買賣時,應該小心留意樓宇圖則及契約內容。

 中原地代理執行董事陳永傑強調,本港發展商及地產代理一向有相關的部門作出監管,而本港現時沒有法例可對該類事件作出防範,一般在事後由法庭出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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