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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杜
中秋吃月餅、端午吃�V子已成俗例,但總不及正月十五的「元宵節」是吃「元宵」的,把食品名稱和節稱混而為一。正月初一過新年是全年最大的節日,也只有「年糕」而沒有一樣叫「初一」或「大年」的東西,似乎單只有「元宵」是既為節名,也是節供食品之名。
把元宵佳節之「元宵」作為「湯圓」之代稱,也只有在廣東之外各省才慣用,半世紀前,廣東仍慣說「元宵節要吃湯圓應節」的,把節日和其食品分得清清楚楚來說。而筆者第一次聽到「元宵」這說法,是七十年代初赴台北遊玩,正月十五前滿街有人賣湯圓,無論寫或說都是在「造元宵」、「賣元宵」,才曉得這閩南語說法是「元宵」節名和食品名稱疊用,一個是節日之稱的「虛詞」,一個則是食品之稱「實詞」,世上如此雙用名詞並不多。
台灣人則說「此稱來自北方」,據一項傳說謂:北方本早已統一說法,只叫「元宵」而沒有人叫「湯圓」的,後來一九一二年民國初袁世凱做了大總統掌政,正月時北京處處說「吃元宵」,他乍聽音近吃「元消」,認為不吉利,因而下令一概把「元宵」改叫為「湯圓」。然而袁世凱太糊塗只一心想復辟做皇帝,其霸力有限,所下之令達不到江蘇兩湖贛閩各省,各省不理會他仍把湯圓稱「元宵」,一直留存到今天。
農曆正月十五「元宵」是一年之中的「上元」,因此這天又叫「上元佳節」,民間習俗是吃湯圓看花燈男女夜遊邂逅,封建時代的難得一次半開放之夜,當然最好是晴空夜月惠風和暢,如果看花燈之夜大雨淋漓,可就大煞風景,因此古人稱「雲掩中秋月,雨打上元燈」,乃有如煮鶴焚琴的極大憾事。
至農曆七月十五,則稱「中元」,「中元」在古時是互相送禮互相關懷的日子。再到農曆十一月十五便稱為下元。相傳有如「端午節」之中午太陽會日正當中,正十二時站在日光下因被直射而沒有影子的;「下元」則踏正午夜零時站在端正的月色下,也是月色直射而無影。不過古時農村社會入夜人們慣了早睡甚少午夜出來賞月,因此甚少人看到下元夜之月正當頭景色,故有俗諺形容人生不會多見之事為「人生幾見月當頭」。時至今日城市人大部分午夜未眠,但城市燈火通明高樓處處也很少見著月色,仍然是「人生幾見月當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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