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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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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逢知己 :入樽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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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黃雅歷

 並不是指打籃球的一個術語,而是釀成的酒在儲存陳化一段時間之後,都會「入樽」才推出市面發售。這個過程,其實也相當嚴格,一點兒也不能夠馬虎。

 早期的酒,尤其是葡萄酒,釀成及陳化足夠之後,都是原桶運銷外地發售,這即是說連桶發售。

 不過,酒桶本身的重量已不輕,注滿了酒之後,其重量更甚,但這還不是最重要的問題,主要是奸商將其博懵,用劣酒來調兌佳釀才出售,以牟暴利,更甚者還會加水。因此,逐漸地便演變成為入樽之後才運銷世界各地,既方便運輸,又安全,儘管玻璃樽爆裂,也不似木桶破漏那般損失嚴重。此外,酒樽上貼有酒標籤,更成為飲家們選購的標準呢!順帶一提的是,法國酒的酒標籤上,通常有一行字,寫著MIS EN BOUTEILLES AU CHATENU,便是「由酒莊自行入樽」之意,這是法律規定,要負上責任的行為。

 關於入樽,早期由人手用漏斗來入樽,於今,小酒莊也依然如此,但大酒莊都已採用先進的灌瓶機,節省不少時間之外還可以減輕「氧化」的機會。

 姑勿論如何入樽,事後還需要經過入眼審視的過程,逐瓶或經由運輸帶移動至燈箱之前審視,除了是看看酒瓶之內有無雜質或是否骯髒之外,還有的是酒的份量是否達到要求,太多或太少都非正途,應該是樽頸至「膊頭」位置之間才算合格,太滿及太少的酒都會被抽出來,重新再來過,規格就是嚴格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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