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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6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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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CEPA工商登記註冊流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2-26]

【文匯專訊】深圳市工商局昨天介紹了港澳居民在深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的操作流程:

 一、開業登記:

 符合規定的港澳居民,攜帶自己的身份證件、身份核證文件,到經營所在地工商分局領取《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表》,填好後將申請表、身份證複印件、身份核證文件、經營場所證明等相關資料提交給登記註冊窗口就可以了。工商部門受理後,自受理之日起,5天內作出核准或駁回的決定。

 申辦個體工商執照收費標準:每戶20元,發給營業執照正本一本;經營者需要領取執照副本的,每本3元。

 二、變更登記:

 需辦理變更登記的經營者,到經營所在地工商分局領取《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申請表》,填好後連同有關材料向註冊窗口申請變更。經營者需提交的材料除申請表外還包括:營業執照正、副本;變更經營場所的,提交新場所使用證明。自受理之日起,工商部門3日內將作出核准或駁回的決定。

 變更登記收費,每戶每次10元,發給營業執照正本一本;需執照副本的,每本3元。

(資料來源:《深圳特區報》,時間:200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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