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信訪制度上更好的把握和疏導上訪洪峰,成為當今政府亟待解決的一個難題。中國現行的信訪機構龐雜繁多,歸口不一。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法院和檢察院及相關職能部門都設有信訪機構。中國社科院課題組分析認為,由於信訪機構沒有嚴格意義上的隸屬關係,中央信訪機構對地方及中央各部門信訪機構之間的管制協調能力十分有限,缺乏強制約,各級信訪機構在沒有任何監督下,對信訪案件實行層層轉辦,導致信訪不斷升級,各種問題和矛盾焦點向中央聚集。
幾乎所有的上訪者,都要經歷這樣的路徑,從村裡到縣裡,從縣裡到市裡,再從市裡到省裡,這些地方都解決不了,他們的最後一站就到了北京。但是信訪者在北京四處投訴後,問題往往並不能真正得到解決,結果反而導致對中央權威的信任減弱。
正如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應星撰文所言,「信訪制度是一個充滿了悖論和矛盾的現實。一方面,國家一直強調要打破官僚主義的阻礙,不能對正常的上訪群眾搞攔堵;另一方面,國家又一再要求把各種問題解決在基層,要盡量減少越級上訪、集體上訪和重複上訪。」
倡加強信訪部門權力
因此一直以來改革信訪的呼聲從未停止過,國家信訪局張彭發主任認為,應該強化信訪,加強現行信訪部門的權力。在已經實施近一年時間的新的信訪條例中,即賦予了各級信訪部門更大的權力,其中就包括督辦權和建議權。
但無論底層上訪者還是學者都把法治作為信訪改革的最終歸途,儘管他們也不得不承認現有中國國情下信訪的價值作用和難以終結性,而這也是中央對信訪問題的苦衷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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