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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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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袖乾坤:經典霍元甲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3-02]

翁靜晶

 李連杰的電影《霍元甲》,被現實中霍元甲的後人投訴。主要針對的,是劇情與霍元甲的真實生平不符合,而當中較令他們不滿的,是片中霍元甲遭滅門之禍,而事實上,霍的子孫還好端端的;另外,霍的角色因為好勇鬥狠,以武力解決問題,錯手殺死了人。這些,都被後人認為有辱先祖。霍家後人已尋求律師協助,先要求片商修改電影,之後公開道歉,但直至撰此文時,仍未正式興訟。

 說起這方面的訴訟,可說是中國內地獨有的。在香港,沒有保護「死者名譽權」的法律。香港法律,承襲自英國的普通法觀點,認為一個人死後,不能繼續享有任何對於名譽的權利,這就正如人死之後,不可能擁有婚姻權、投票權等個人權利一樣。此類別的個人權利,亦不能由後人或親人承繼;所以,香港並不承認「死者名譽權」。

 中國對於死者名譽權的爭議,起始於一九八九年的「荷花女」案。某作家為天津市一家報紙寫已故荷花女(原名吉文貞)的小說,荷花女的母親認為某些情節侵害了亡女的名譽,因而起訴。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批示中,認定死者的名譽權受法律保護,判荷花女母親勝訴。

 開了先例,案件陸續有來。例如武術家海燈法師的徒弟,控告一名記者,他指海燈的一些表演有造假成份,結果徒弟亦勝訴。零一年,小說《K》的作者被人控告,對方是書中主角的女兒,指作者在書中杜撰其父母的事蹟,最後雙方和解。

 這次霍元甲事件,與《荷花女》及《K》有相似之處,都是涉及了創作與死者名譽的衝突;但有不同之處,《霍元甲》不單沒有表示侮辱之意,而且更是予以表揚,杜撰劇情只為把角色英雄化,其問題不過是與事實不符而已,雖令人對他的生平錯誤認識,但完全不損害死者之名譽。霍家後人的控訴,顯然著力點不足。這事件,萬一成為官司,其判決亦勢成經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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