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及健康(顯示屏幕設備)規例」於03年5月9日在憲報刊登,並於同年7月4日正式實施。規例旨在保障長時間使用顯示屏幕設備工作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根據規例,公司負責人須採取步驟,把危險減至最低水平;並確保工作間對使用者是安全及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