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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氏夫婦當日在怒海中漂浮6小時才獲救,不料大難不死,卻被揭發騙綜援。 資料圖片
【本報訊】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已經得悉法庭就騙取綜援女子梁惠淇的判決,正徵詢律政司意見,才決定會否就判刑提出上訴。並重申,任何人士蓄意提供虛假或隱瞞資料,以騙取綜援,屬刑事行為,社署將會與警方及各部門加強合作,繼續致力防止欺詐及濫用綜援的情況出現。
根據社署數字,截至2月底,05/06年度的詐騙綜援個案有706宗,較上年度全年多出41宗,其中有58宗被判入獄,涉及的總金額達到4千多萬元。
社署詐騙案調查隊主任劉國和表示,尊重法庭的裁決,相信法庭判被告不用入獄是考慮被告的背景,但他認為,仍然可以帶出正面的阻嚇作用。他指出,過往有不少案例是需要入獄:「今次是單一個案,最近有個案騙取4千多元租金,都要坐監半年,只是今次較為矚目。」
劉國和認為,現時綜援審批程序嚴謹,除了會約見申請人進行家訪外,並會有多個政府部門互相核實申請人提交的資料,而署方亦設有舉報熱線。
另外,對於較早前被揭發社署繼續發放傷殘津貼給已故人士,劉國和解釋,因為94年前的申請個案,是以人手核對資料,難免有人為疏忽,但他強調,自94年後至今,實行電腦化,已經有不少改善:「他當年申請,已是90年,資料核對是文件式,不是用現在的核對方式,但94年後的申請,所有資料已即時輸入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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