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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東街兩旁住戶在窗戶繫上黃繩,連成一個「網絡」,寓意對社區的感情及回憶。
市建局表示,利東街何時清場需由政府決定,局方會盡力與利東街餘下商戶及業主商討賠償方案,不過強調項目宣佈已久,不能無了期地拖延。
市建局發言人表示,自去年11月利東街土地業權歸還政府後,目前仍有7名自住前業主未向市建局交回物業。商戶方面則仍有1名地舖業主及10名地舖租戶因為賠償方面仍未能達成共識而尚未遷出。
發言人表示,去年8月政府刊憲引用《土地收回條例》收回利東街,3個月後,在法律上,利東街之土地業權應已歸還政府。按程序,市建局於土地歸還政府後28日內向業主及租戶提出賠償方案,雙方及後有1個月時間商討賠償問題,居民在達成賠償協議後搬出。
不能無了期拖延
目前未遷出的商戶部分已和市建局完成賠償商討,正等待擇日搬出,市建局會繼續與未「傾掂」的商戶及居民商討。至於會否清場及何時清場則需由政府決定,市建局只以代理角色協助居民搬遷,「現在暫時並沒有清理時間表,但該項目不能永久地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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