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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 彥
香港其實是個充滿賭博機會的地方──很多人都「合法地」在家中打麻雀,鄰近的澳門有大大小小的賭場,馬會在馬季每周最少有兩日賽馬,而全年每周均有兩或三天可買六合彩。社交性的賭博十分普遍,但對一些人來說,他們的賭博行為已發展到病態賭博(pathological gambling)的階段,而這些病態賭徒及其家人實在需要關注及協助。
外國早關注賭博的殺傷力
美國有估計指成年人口中的百分之一至三的百分比可能是病態賭徒。1996年8月,美國總統克林頓授權成立National Gambling Impact Study Commission,研究賭博對美國社會及經濟的影響。其實,美國早在很多年前已關注賭博對個人、家庭及社會的影響,如美國的匿名戒賭會(Gamblers Anonymous)早在1957年已由一些賭徒自發成立,1960年「匿名賭徒家人會」繼而成立以協助家人面對嗜賭者帶來的傷害。美國非牟利組織The National Council on Problem Gambling是在1972年成立,目的是發放有關病態嗜賭的資訊及推廣服務給受嗜賭影響的人。賭博背後的潛在危險亦被美國醫學界確認,美國醫學會在1994年已表示:「賭博可成為一種強迫性行為」。
有外國研究指出病態賭博與很多社會問題有關,如離婚、自殺、對子女的疏忽、個人精神和情緒困擾及嚴重債務等。嗜賭帶來的傷害不只是金錢上的損失,受害者在心靈、情緒、身體健康上所遭的傷害實非金錢可以衡量。美國St. John University的Lesieur博士指出,每個病態嗜賭人士身邊,可能有10至17個受害者,所以我們不可低估病態賭博的殺傷性。
港病態賭徒平均17歲染惡習
據香港中文大學早前完成的「香港病態賭徒之性格特徵 」研究,病態賭博與控制衝動之困難及情緒困擾有著一定的關係;設計復康計劃時,應考慮病態賭徒的心理需要。
研究發現,大部分賭徒在青少年時期已開始賭博(開始賭博年歲平均值是17.42)。除了金錢回報外,大部分賭徒亦認為,追求賭博過程所帶來的刺激、逃避現實及紓緩無助、抑鬱或焦慮情緒,是他們賭博的原因。
每年付807億元社會成本
外國早有學者指出,政府不可只計賭博稅收的經濟得益而不斷發展賭博業,忽略了賭博帶來的社會成本。香港錫安社會服務處最近完成了一個「香港的問題賭徒及病態賭徒產生的社會成本」之研究,以了解問題賭徒和病態賭徒因賭博而承受的私人成本、周邊的人及政府的社會成本,比較香港與西方的賭博總社會成本與政府博彩經濟收益。
研究發現,05年年底的香港人口為6,970,800人,而香港總人口有2.2%為病態賭徒,3.1%為問題賭徒,合共5.3%,即有約37萬人為問題或病態賭徒,以此推算一名問題或病態賭徒每年的總成本是大約20萬元,而一年的總成本達到807億元。
被訪賭徒平均一生輸掉的金錢約247萬元,若以每名賭徒的平均賭博年期21.39計算,即每年要輸掉11.5萬元,平均每月輸掉接近1萬元。他們平均一生的社會總成本為港幣467.4萬多元,減除賭徒自己承擔的私人成本295萬多元,按社會成本的定義,強制性令他人(包括家人及周邊接觸的人)蒙受金錢或財富上的損失是172萬多元。
研究指出,本港已有討論開放賭業所帶來的好處,但政府並沒有討論賭博所帶來的「社會成本」等議題。研究小組建議香港特區政府在制定賭博政策時,不應只關注賭博為香港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同時必須考慮其「社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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