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翁育紅)消費者委員會昨日向政府提交有關本港電力市場發展的意見書。消委會認為本港電費昂貴,日後政府將准許資產回報率降低在7%至11%後,電費可以大幅下降。不過政府除了限制回報率外,同時亦需監管電力公司會計,以免有公司以膨脹資產換取高回報額。
消委會主席陳家強表示,政府15年前容許兩電回報率為13.5%時通賬率為9%,但應用在現時的經濟及投資環境已不合時宜。
近9成市民指電費過高
再者,外國電力市場通常股東回報率在11%左右,而本港兩電的股東回報率達20%至25%,利潤很高。社區組織協會去年進行的調查亦顯示89%低收入家庭認為他們的公共服務支出(包括電費)過高。
陳家強說,消委會不反對以利潤管制作為過度性安排,但長遠政府應設立新監管機構,負責能源市場事宜,逐步朝向市場開放。
應每5年檢討利潤機制
消委會同時歡迎在新利潤管制協議中加入條款,規管電力公司的發展計劃、電費加幅等,避免有公司以膨脹資產換取高回報,並每5年檢討准許回報率機制。
對於使用再生能源,消委會認為政府建議的使用再生能源使用比例1%至2%應是最低比率,而不是最高的設定目標。在新協議內政府應要求港燈和中電貫徹電力互連系統,達至經濟效益及減少排放污染氣體。
有關與內地互聯供電方面,政府開放市場時需謹慎考慮技術配合及供電穩定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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