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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建
古代無頭屍體的案件由於難於辨認身份,往往成為疑案。
無頭案件最著名的是五代人王仁裕在《玉堂閒話》、和凝在《疑獄集》裡記載的當時一件「從事對屍」的案例故事。
有個商人出遠門做買賣,回到家裡只見滿屋狼藉,一具無頭女屍躺在地上,女屍穿著的衣服都是自己妻子的。商人又是悲痛、又是害怕,跑去告訴妻子的親屬。不料妻子的那些親屬過來後一把揪住他,把他拖到衙門去,指控他行兇殺妻。而當地官府裡的官員見這無頭案件也不去進一步調查,一味的就是使用刑訊逼供,那商人實在忍受不了,只好承認是自己殺死妻子。
這個案件被上報到州衙門複審。州刺史委派手下的一個「從事」(州刺史助手)來複審。那從事對縣衙門對這個案子的結論很是懷疑,拖延著不做判決。他向州刺史報告說:「我是個濫竽充數的幕僚,理應竭盡忠誠為您服務。人的生命只有一死,不可復生,如果萬一判錯了這個案子,還能追悔嗎?因此務必請您暫緩這個案件的處理。而且從丈夫的常情來看,怎麼忍心殺死妻子?即使是有了矛盾謀害妻子,也必定要設法擺脫自己的嫌疑,或者說是病死,或者說是暴斃,決不會拋棄首級而保留屍體。這不是很淺顯的道理嗎?」
州刺史覺得他講的很有道理,允許他繼續秘密調查下去。從事另外安排了一處住所,將那個商人秘密關押到那裡去,派了專門的看守,嚴密封鎖門戶,斷絕一切消息。他暗中傳訊案發那個縣裡所有的仵作行人(殯葬行業的從業者),要他們仔細回憶案發前後一段日子裡,替人辦理喪葬時是否有什麼異樣的情況。有一個仵作說:「有一天給當地一個土豪家裡辦喪事,說是死了一個女奴。五更時分去抬棺材,從牆頭上抬過去(按照古代習慣,下等人屍體不能從主人家門戶抬出去)時,覺得那個棺材很輕,好像沒有東西一樣。那具棺材葬在某處。」
從事立刻就派人去把那具棺材挖出來,打開一看,裡面只有一個女人的首級。把那個首級和原來的那具女屍對在一起,要那個商人來識別。商人看了,卻說那個女屍並不是他的妻子。從事下令逮捕那個土豪,嚴加審訊。原來是那個土豪霸佔了商人的妻子,為了消除懷疑,特意殺了一個女奴,把身體扔到商人家裡,首級則裝進棺材安葬。官府很快找到了被土豪藏在密室裡的商人的妻子。土豪被判處了死刑。(古代罪案鑑證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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