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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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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團體挺嘉亨灣報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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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築師學會會長林雲峰認為,凡涉公眾利眾的面積,可納入豁免範圍。 資料圖片

 【本報訊】嘉亨灣調查小組前天公開報告,認為前屋宇署署長梁展文行使酌情權合理,徹底推翻審計報告之前對他的批評。測量師學會及建築師學會昨力指報告中肯和合理,又認為當中的建議可取。

 測量師學會產業測量組發言人劉振江表示,獨立調查小組報告集中在處理建築事務監督的權限,報告詳盡和中肯,理據清楚,而且建議值得考慮。他說:「地契上清楚列明梁展文可以運用酌情權,我們都贊成訂立新的地契,他(地產發展商)可以得幾多樓宇面積,額外面積是否符合環保設施的規管,大家要商討,當然有個露台極之好……最高面積限制放在地契內,大家清楚發展潛力有幾大,加上有新條款,爭取額外面積要付錢。」

酌情權範圍可商榷

 建築師學會會長林雲峰亦同意獨立調查小組報告結果,屋宇事務監督行使酌情權,是法律賦予的權利,非常恰當,亦有先例可循,而酌情權的運用亦有機制把關。林雲峰解釋:「例如匯豐行政總部樓下的大通道,可以做通風,這些面積被豁免建築面積,因為涉及公眾利益。」

 林雲峰認為,凡涉及公眾利益,例如環保露台和通風系統的建築,理應納入豁免樓宇建築面積的範圍。

 至於建築事務監督運用酌情權的程度和範圍,劉振江和林雲峰都認為可以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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