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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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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校長不合格須離職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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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統局首席督學(幼稚園)楊馮慧懿表示,獲得合格專任教師資歷的普通話及英語教師現只有20%及10%。 本報記者曾媚 攝

 【本報訊】(記者 曾媚)全港將有不足50名幼稚園校長,因為未能在期限屆滿前獲得幼稚園教育證書課程的學歷,新學年將需要提早退休或離職。而2004至2005年幼稚園質素保證視學的周年報告顯示,10%校長被評為專業能力欠佳,未能好好編排員工職務,更缺乏制定課程的目標。

 去年全港有10%校長未獲得教育證書,經今年最後衝刺下,預計將剩下約50名因不達標而需離職,視學周年報告中,20個校長中即有3個未能達標。校長的表現差異頗大,10%被評為專業能力欠佳,35%表現尚可,另有15%則被評為優秀。

課程失誤 諉過家長

 教統局首席督學(幼稚園)楊馮慧懿稱,專業表現欠佳的校長多數是過於順從家長的意見、未能團結教師隊伍,又往往將課程及功課的失誤,諉過於家長的要求。有關校長設計課程時,因應外界要求而加入不少新元素,卻缺乏目標和意義,無法評核教學成效,令學童學習零散,缺乏全面的參與。

 她舉例︰「有學校讓小朋友自由發揮,他們想做甚麼就甚麼,要『砌車』就砌,砌了出來卻不知為了甚麼、學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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