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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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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父母 共識育兒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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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紕離,對子女成長有莫大影響。 美聯社

 美國加州洛杉磯最高法院,當年因審訊黑人足球明星辛普森殺妻案聞名於世。今天,六、七十名男女,神情肅穆地端坐在陪審團退庭商議室,認真思考一件比裁定一級謀殺案更嚴重的事情––因為這關乎他們子女一生的幸福。

 這群人年齡介乎三、四十歲,正在聆聽一個三小時講座,學習如何當稱職的離婚父母。有研究指出,離婚父母之間的不和諧,乃妨礙他們子女幸福成長最大原因。反之,儘管關係決裂,如果父母雙方保持合作態度,共同照顧子女,孩子就得到最大益處。

 專家指,因撫養權問題驚動「衙門」秉公辦事,只會激化矛盾,日後難以合作。

 此強制課程為離婚後無法就撫養子女達成共識,打算訴諸法律的父母而設。參加者會先觀看一段錄影帶,由年紀輕輕的過來人現身說法,講述父母離婚為他們帶來的影響,以及好壞不同的處理手法。然後課程主持巴克利會說一段開場白:「養育子女的機會只得一次,你們不能事後要求時光倒流再來一次。」

 巴克利曾任社工,也是離婚過來人──當年養育她成人的祖父母離異,自己在廿多年前也與丈夫分開,當時她一對子女分別為兩歲及九個月大;這些經歷正好與學員分享。她的心得是:容許子女繼續愛他的父母。

 「如果父母真誠地合作照顧子女,結果可以很圓滿;一旦父母發生衝突,並用小孩子作為籌碼,這將對弱小心靈造成永不磨滅的傷痕。」

 上完一課,明白事情輕重後,學員會有一個半小時與仲裁官商議,嘗試就撫養子女達成共識──這是他們對戰法庭前的最後機會。

 一般而言,共識方案應賦予子女有充足時間與父及母相處。例如父親可在隔個星期與子女度周末,並在一半的學校假期時間與子女共處。這類鼓吹共識的做法在美國已實行廿餘年,在保障孩子之餘,也節省不少法庭時間及費用。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家和還是萬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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