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6年5月26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北區區會主席認騙租津13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26]
放大圖片

 ■北區區議會主席李國鳳(中)昨出庭應訊。

 【本報訊】現任北區區議會主席李國鳳,兩年間以29張虛假租金收據,自北區區議會秘書處騙取12萬9千多元的租金津貼。李國鳳昨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就兩項欺詐罪答辯,他只承認首項控罪,另一控罪將暫存於法庭檔案不被起訴。同案的另一被告前北區區議員鄧根年暫未決定答辯,案件明日再訊,兩人繼續以2千元保釋。

續以2千元保釋

 首項控罪指,李國鳳(53歲)於2000年1月至02年5月期間,虛假地向北區區議會秘書處表示,他如粉嶺區鄉事委員會所發的租單所述,繳納租金共14萬5千元,意圖詐欺及誘使秘書處向他發還12萬9千餘元。

 另一控罪指李國鳳及鄧根年(51歲)兩人,涉嫌於01年9至02年6月期間,虛假地向北區區議會秘書處表示,鄧根年如粉嶺區鄉事委員會所發的租單所述,繳納租金共3萬9千元,意圖詐欺及誘使秘書處向他發還3萬元。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