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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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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地食價 陳奕詩判償3.5億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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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亞洲小姐陳奕詩被裁定敗訴須賠總共3.5億元。資料相片

 【本報訊】前亞洲小姐陳奕詩及其已失蹤的前男友澳門前立法會議員陳繼杰等9人,與中國農業銀行在港窗口公司合作購入米埔一地皮時,隱瞞其賣家身份,並虛稱該地可發展住宅,誘使對方以高價5億1千5百萬元購入。陳奕詩等人昨在高院被裁定敗訴,需賠償賣地食價3億5千萬餘元、利息兼7年官司訟費。

指聽從男友指示無獲益

 原訴百利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為農銀在港的窗口公司,9名答辯人為陳繼杰、陳奕詩、其母王小慧、其私人助理黃慶恆、陳繼杰的嫂嫂梁曉玲、農銀佛山分行前行長陳俊逸及律師劉國輝及兩間律師行。

 現年38歲的陳奕詩,去年尾為本案出庭供稱,91年與陳繼杰成為情侶直至98年分手。當時年輕,又無從商經驗,只因深愛陳繼杰,「時時刻刻都想陪他」,才經常陪他傾生意,成為地皮賣家及簽署一切文件都只是聽從男友指示,她個人沒有得益。

 但高院法官張舉能在判詞中卻不認同陳的說法。他指陳作供時表現誠懇,未見迴避,但於本案中卻非無辜角色,相信她未有誠實作供;又指,陳奕詩於86年選美奪和平小姐獎出身,曾留學英國,至今仍是充滿魅力、聰明及能言善辯的女子,相信她當日確有不誠實意圖而與男友合謀,參與角色非小,而原因是出於愛或是貪心就不得而知。

地皮近米埔 發展機會渺望

 案情指,91年陳奕詩與男友以60元呎價購下米埔附近約260萬呎地,之後卻隱藏身份拉攏農銀合作,指地皮可以用作發展低密度住宅,大幅提升價格3倍賣出;兩人以一億五千萬購入地皮後,作價五億一千餘萬賣予原訴,食價三億五千萬餘元。事實上地皮與米埔近在咫尺,政府准許發展的機會極為渺茫。

 4年前陳奕詩、其母、黃慶恆及梁曉玲被廉署控以串謀詐騙罪,但被裁定罪脫,前男友陳繼杰(56歲)早於98年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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