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耀
曾經考慮過要不要再評論「巴士阿伯」事件,因為包括新聞版在內,事件已佔了報章不少版面、電台廣播及讀者聽眾的時間。剛開始時,個人對事件持保留態度,主因是對自發性貼上網片段的真確性很有疑問。
首先是甚麼型號的手機可以拍下長達幾分鐘的片段?如果用的不是一般手機,而是攝錄機;那麼事件的主角何以渾然不覺?當然亦有朋友表示如果這是自導自演的片段則「阿伯」的演技大可以獲得金像獎提名了。
事件在傳媒推波助瀾下陸續有新發展。成文時片段中的被謾罵的年青人終於露面接受了訪問。儘管大家都千方百計希望可以找到那位有壓力未解決的「阿伯」,可卻是不見其蹤影。相信普羅大眾極其渴望,而部分媒介的負責人更是廣佈線眼,希望可以在最短時間之內找到當事人,來一則獨家專訪。
雖說香港社會光怪陸離,永不乏八卦話題,但近十天來不少媒介互相配合下已把事件推往高峰,誰找到主角就能夠把別人曾為此付出的宣傳也自動轉賬過戶。然而主角不亮相,再過一兩個星期事件就會淡化,屆時無以為繼,就白白浪費了大好機會。
寫到這裡不禁會問:為甚麼兩個人在公眾地方吵架,竟會成為我們社會的話題?是我們社會(包括市民)的膚淺?抑或是我們的生活實在太沉悶?又或者是我們的社會真的缺乏了應有的藝術文化修養,以至於生活如斯空虛?再者我們在公眾地方有私隱嗎?不知道甚麼時候我們也有機會成為了網上熱播的主角。更甚者,如果部分傳媒處心積慮要製造所謂話題,有「巴士阿伯」事件在前面,那還不容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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