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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聯會主席 沛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郭德亮
自97年「地產代理條例」通過成為法例,同時亦規定於99年開始,無論是以一間公司或個人身份,從事或經營地產代理行業需要領有一個有效的牌照,而本行業從那時開始步入新紀元,行業亦步進專業化階段。社會亦開始對本行業有所要求,就是從業員要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及水平,令消費者得到更大保障及權益。
轉瞬七年,當年取得牌照而繼續從事本行業的從業員,當時的專業知識亦有部分隨著時光流逝而有所改變,相信因而令「地產代理監管局」於數年開始提出本行業的從業員需要持續進修,筆者認為代理們除在日常運作實踐中取得經驗外,更應上課進修,達至專業水平。筆者對「監管局」近年推出的「持續專業進修計劃」十分支持。
其實地產代理持續進修相關知識,除了增強競爭力,更可令外界對本行業過往不良形象有所改變,近年從新聞中偶爾聽到有從業員為爭客源,都不惜以粗暴手段,甚至觸犯刑事罪行,後果非常嚴重,如果代理們多抽時間進修,對本身的行為操守,亦有一定的幫助,亦提升本行業之專業形象。
地產代理進修的範圍很廣泛,除一般的買賣及租賃物業程序及法例外,代理們若能對其他法如城市規劃條例、官地收回條例等略有認識,對其日常運作亦有相得益彰的成效。既然本行業接觸面如此廣泛,面對的客戶亦來自不同階層,因此不斷的進修學習,無論在公在私對地產代理都有很大裨益。(本論壇文章不代表本報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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