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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5名港粵人士涉嫌與上水坑頭廢物回收場兇案有關,昨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分別被控處理贓物,違反逗留條件,及非法僱用員工。各人無須答辯,全部不准保釋,還柙至7月11日,等候警方安排認人及調查。
控處理贓物非法僱用內地工
被告包括李志勇(37歲)、李志能(35歲)兩兄弟,及3名內地人游德衛(45歲)、李楚云(37歲)、梁少洪(43歲)。首4人被控於7月1日在粉嶺軍地北村貨倉處理贓物,即共值4萬元的廢鐵。李氏兄弟被控於上月28及29日,分別在粉嶺軍地北村,及上水流水嚮布格子村的貨倉,非法僱用3名內地人罪名。另3名持雙程證人士均被控違反逗留條件。
控方透露,死者為上水坑頭廢鐵回收場看更,被發現陳屍於貨櫃改裝成的辦公室。現場窗口留有掌印,鏟車亦沾有身體組織。警方將進行DNA化驗,以確定兇徒誰屬。
兇徒誰屬待化驗DNA
控方續指,警方在兇案發生後兩日,於粉嶺軍地北村貨倉尋回為數以噸計的賊贓,懷疑有人曾使用貨車及鏟車搬運。第二被告李志能則管有現場的大閘及側門的鎖匙,他亦涉及以200元日薪聘用游及李兩人,並接載兩人往粉嶺軍地北村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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