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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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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兩地司法協作創舉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7-15]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李雪穎14日電】針對香港和內地今日簽署相互執行商事判決的安排協議,此間官員及專家表示,這是「一國兩制」下兩地不同法域司法協助的一大創舉,有利於提升內地與香港司法判決的效力,增強兩地司法權威,而互認將使內地與香港經貿聯繫更加法制化、規範化。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港澳處處長范培康對本報表示,此次香港法院的商事判決可以在內地執行,強化了香港作為區域性商事法律判決中心的地位,香港民商法領域將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影響力亦將擴大。

范培康:增強司法權威

 范培康表示,相對而言,內地地域遼闊,不排除某些地方、行業和部門存在保護主義,而兩地在民商判決的互認可以拓寬法律協助範圍,將使兩地經貿聯繫更加法制化、規範化,亦將進一步改善內地的投資環境。

 他亦表示,實現商事判決的互認,也不可避免地擴大了兩地在商事法律協助方面的競爭意識,一些外商可能因為擔心內地的地方保護主義而在香港法院提起訴訟申請,然後在內地執行,這將給香港民商法領域增加案源。

 談及對香港及內地商人的影響,范培康表示,CEPA實施以來,香港與內地關係更為密切,兩地商人在法律方面的選擇空間更大,法律權益更有保障,商業活動亦更加國際化。

判決程序可明確統一

 北京法學專家也表示,是次互認令兩地執行判決的主要程序得以明確和統一,形成共同認可的制度,從而增強了訴訟結果的可預見性;這是「一國兩制」下兩地不同法域司法協助的一大創舉,有利於提升內地與香港司法判決的效力,增強兩地司法權威。

 他續說,兩地還沒有實現互認前,當事人就同一案件不得不進行重複訴訟,而此次互認後,有關的不便將得到改善,既節約了訴訟成本,方便了訴訟和執行,也體現了司法為民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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