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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 放
游走於香港、美國、台北、北京的陳冠中,最後選擇定居北京。一九七六年創辦《號外》城市雜誌的陳冠中,五十四歲的他,不打工、不上班,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譬如拿出大量時間寫作一些別人不會去寫的東西。
《新周刊》的專題稱:儘管對北京有這樣那樣的不滿(如機場的服務難令他滿意),陳冠中還是寫出了《有一百個理由不在北京,為什麼還在這?》,與其說他是生活在城市,不如說他是生活在自己的內心城市。他認為北京最有吸引力和直指人心之處正在於:北京有那麼多有意思的文化人存在。一九九二年他就很想認識董秀玉和沈昌文。陳冠中說:「最近,朋友查建英寫了《八十年代訪談錄》,她訪問的人很多我都見到了。包括崔健、王朔、陳丹青這些大家認為傳奇的人。」
記者說陳冠中不斷重複「怪人」這個詞,他說北京容納了來自各他的怪人。彷彿他最後選擇北京,就是為了看「怪人」或與「怪人」打交道以及與「怪人」為伍。提起了王朔,這傢伙確兇得架勢:我是流氓我怕誰;我是你爸爸,哈哈哈,過把癮就死。王朔式的語言令人稱妙,譬如「永久交配」是「天長地久」的庸俗說法;形容一齣電影悶蛋,可以說成:相比之下,估計你更有耐心看完一條蜈蚣給每隻腳都穿上襪子。京城果然多奇人!
王德威最近發表的《文學行旅與世界想像》一文指出:在一個號稱全球化的時代,文化、知識訊息急劇流轉……旅行——不論是具體的或是虛擬的,跨國的或是跨網路的旅行——成為常態。文學創作和出版的演變,何嘗不是如此?顯然,從事現當代中文文學研究者,更應走出文化的封閉圈,一如王德威所言:如果一味以故土或本土時尚,未免顯得不如讀者的兼容並蓄了。「我這一代人」的陳冠中,游走於多個城市加上善於觀察勇於說真話,寫出來的文章是以特別耐讀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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