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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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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陽天地:施丹的頭槌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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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冬陽

 施丹是很多人喜愛的球星,在法國對意大利的決賽前很多人希望法國贏,而且希望施丹在這次世界盃決定將賽事推至頂峰而劃上完美的句號。想不到在最後加時階段,施丹回轉身用頭槌頂意大利的馬特拉斯,我簡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那怎麼可能是施丹?腦海中冒出一大串「如果」:

 如果馬特拉斯沒有出言侮辱施丹,他這位球王決不會在加時階段在眾目睽睽之下做出此事。

 如果施丹能忍一時之氣,當作聽不到而堅持打下去,那麼他在世人面前是一個完美的球王,法國英雄,說不定法國在互射十二碼中他可添加一球,改變戰果。

 如果施丹不被對方的攻心計所動,聽到辱罵,舉手向球證投訴,球證會否判罰對方呢?別人會否覺得施丹作無理的投訴呢—假如球證無親耳聽到的話。顯然精人出口,笨人出「頭」,斷送了前途。

 也有人問:三番四次被人辱罵,你情願罵不還口,不還手,還是逞一時之勇,不要憋著這口悶氣,男子漢就該頂天立地,被人嚇到上面都不反抗的,哪是甚麼男子漢?!所以有不少人認同施丹的做法。但有沒有考慮到出這一口氣代價實在太大。當時是決賽,如果以大道理來講當時施丹是法國隊長,代表的是整個法國,而且是決賽在加時階段仍打成平手,往後的幾分鐘是關鍵時刻,個人榮辱怎可以在國家之上?在球場上有些卑劣的球員專門粗口爛舌、問候人家的祖宗、家人,趁球證看不見故意踢傷對方的球員,實在是值得譴責,但可以投訴,或事後投訴,在記者招待會上講,而不需要自己動手。施丹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真正不智,但人性就是這樣,忍不住,火遮眼,如果個個冷靜也就世界太平了。

 今次所引申出來的是一個教訓,在電視機旁的青少年值得反省:在遇到不公平的事,你情願逞一時之快,訴之拳頭,不顧後果,也許賠上的是前途,惹上官非,可能贏了一口氣,最終輸到貼地。抑或忍一時之氣,訴之法律,甚至法律也無法幫你時,「咕咚」一聲吞了這口氣—算了。君子不計小人過,這又會不會憋壞自己呢?各位家長,有排你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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