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陳悅、劉揚廣州30日電】由於此番粵港跨境排污交易對象主要針對兩地電廠,廣東其他治污卓有成效的企業未有機會參與計劃,去直接承接香港的排污權購買需求。但環保專家稱,若省內排污權交易市場逐漸成形,治污壓力較大的在粵港企可以參與購買排污權,亦是另一番意義的「粵港合作」。不少港企認為此不失為一種靈活可行的治污辦法,尤其是對於排污量較大的港企(比如電鍍、染料、造紙廠)來說,可能更有利成本控制。東莞某港資整染廠的李廠長對此事表示認同,認為在控制排污總量的情況下,合理給予企業購買排污權是有好處的。根據該廠排污量較大的實際情況,李廠長表示若執行有關政策,有可能考慮購買其他廠的多餘排污權,但前提會首先進行成本分析,確定購買排污權的費用比另做一套排污設備更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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