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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
老友大雄向積哥我請教強積金周年權益報表的用處,積哥告訴他,計劃成員可以從受託人發出的權益報表,了解帳戶在有關財政期內的情況,如累算權益等。現時法例規定權益報表必須列出多項資料,包括1)成員個人資料;2)財政年度內的供款額;3)轉入或轉出計劃款額的詳情;4)供款總額;5)成員在年度開始和終結時的累算權益價值;6)基金單位價格及7)在報表截數日分別屬於僱主、僱員的基金單位數目。
積哥對大雄說:「收到權益報表,應該細心閱讀,多關心自己的帳戶。其實,積金局為了協助計劃成員更了解帳戶詳情,早前發表了『周年權益報表內容改良建議諮詢文件』,提出多項改良權益報表內容的建議,諮詢期還有個多星期便結束,你應該踴躍發表意見。」
積哥續說,諮詢文件建議把重要的摘要數字,包括期初結餘、已投資供款總額(收費後)、轉入計劃總額(收費後)、轉出計劃總額(收費前)、財政期內帳戶賺蝕及期末結餘,順次序排列並在報表的第一部分載列。這樣,計劃成員便可對帳戶賺蝕一目了然。
另外,積金局亦建議把周年權益報表的主要用詞劃一,而為使成員更了解這些劃一用語,積金局建議在擬議的修訂實施後,受託人向成員發出首份周年權益報表時,應隨附該份辭彙。之後,受託人應在接獲要求時提供該份辭彙,如有網頁,亦應把辭彙上載。公眾人士可在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中心,以及積金局位於中環國際金融中心1期5樓辦事處索閱文件,同時可在積金局網址:http://www.mpfahk.org下載。諮詢期將於2006年8月18日結束。意見可寄到中環港景街1號國際金融中心21樓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投資規管處收;或傳真(852)22598331;或電郵winniechan@mpfa.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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