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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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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合法化 全球爭議不休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17]

 【本報訊】(記者 黃慧珊)安樂死(euthanasia)是源自希臘文,是「安祥和樂的死亡」的意思。這議題在各國引起巨大爭議,現時只有荷蘭、奧地利、比利時和丹麥等國家允許安樂死。而法國把安樂死區分為「積極安樂死」和「消極安樂死」,前者形同蓄意造成死亡、視為謀殺,但後者則為「放棄治療」,視同為拒絕以醫療延長病人的生命。

 這些國家對安樂死都設有嚴格條件,例如比利時在02年設定為合法化,訂明若一位成年病人已無復元希望,卻又承受難以忍受的痛苦,他必須要在頭腦仍清醒的情況下表達安樂死的意願,協助病人的醫生才不會被檢控。

各國多不允許安樂死

 現時仍有大部分國家不允許安樂死,而且激烈的爭論之聲不絕,英國雖訂明安樂死為刑事罪,但支持的聲音卻不斷持續;而以羅馬天主教為國教的意大利,支持安樂死合法化的意見亦與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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