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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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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禁第761期《壹本便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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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英皇集團的代表抵大馬報案後,當地傳媒跟蹤採訪。馬來西亞《光華日報》提供

 【本報吉隆坡29日電】馬來西亞國內安全部長拿督胡亞橋指出,大馬政府已指示大馬國內發行商禁止引進刊有香港藝人鍾欣桐在大馬遭偷拍換衣照的第761期《壹本便利》雜誌,也不排除日後禁售該雜誌的可能性。

擬憲報頒布禁止進口

 胡亞橋今午在大馬國會召開新聞發佈會,指經過查證,該部證實《壹本便利》這本雜誌的確有在大馬發售,主要是一些過期雜誌,並非最新一期的雜誌。胡亞橋指為了避免刊登阿嬌更衣照的該期周刊在大馬發售,對受害者構成進一步傷害及荼毒國人思想,已書面通知本地發行商不要進口第761期的《壹本便利》。

 他說,政府正考慮是否要在憲報上頒布禁止該期《壹本便利》進口,一旦政府決定頒布憲報,該期雜誌以後就不能在該國發售。

不排除將惡徒引渡

 另方面,當地傳媒今日向法律人士了解,即使是國外媒體犯下偷拍罪刑,只要是在馬國發生,將不排除將惡徒引渡審判。

 有律師表示,根據大馬刑事法典506條文,偷拍可能會受到的刑罰是監禁最高7年或罰款,又或兩者兼施。另外,他也不排除對方可能在本地與國外接受雙重刑罰。任何會造成對方形象與名譽受損的圖文,一律可構成刑事罪,偷拍更不在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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