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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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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稅基」真的狹窄嗎?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01]

■單仲偕 立法會議員

 政府引入銷售稅的兩個理由,一是政府有結構性財赤,二是香港稅基狹窄。結構性財赤的論點,已被學者駁斥為只不過是「結構性超支」。

 至於「稅基狹窄」,如果有人做調查,訪問市民是否要「交稅」,可能很多市民都答不需要。但你真的不需要交稅嗎?

 一般人對「交稅」的概念,都是「綠信封」,即是由稅局發出通知的薪俸稅。但是,全港的住宅都要繳交差餉,部分更要交地租;很多市民也有買賣股票、下注賽馬、足球甚至六合彩,贏了錢或升了職或許會「飲番兩杯」!這些,全都要抽稅。

 市民乘搭巴士、小巴上班,汽車、汽油要抽稅;租樓、買賣物業要抽稅;用手提電話要交牌費;用水要交水費和排污費;離開香港到外地也要繳付「飛機乘客離境稅」或「邊境建設稅」!

 政府說香港三百萬打工仔,只有一百萬人要繳稅,如果「稅」的定義只是薪俸稅的話便完全正確。但不繳薪俸稅的人,無論有否工作,都避不開上面提及那張稅網。

 更甚的,是政府還在抽一種「地稅」。

 有沒有想過為何一個數百呎的單位價值可高達數百萬元?政府將土地的使用權拍賣,地價是政府相當重要的收入。但由誰付鈔?發展商?其實還是我們在香港生活和工作的人。市民付出畢生積蓄,購置一個細小的單位,一半錢付給地產商,間接支付地價,這便儼如地稅;另一半則用於繳付按揭利息。

 不要以為不置業的市民不用繳付這種「地稅」。樓價高,其他與物業相關的價格也會水漲船高,所以香港的樓價高、租金貴、物價也高,都是沿自政府需要大量土地收入,即以往我們所說的「高地價政策」。政府要徵銷售稅,但實際上早已徵收,政府的地價收入本來便是一種間接的累進銷售稅。所以,香港稅基闊得不得了:使用每一吋土地都要繳稅。過去數年,政府依然不夠錢用,金融風暴固然是原因之一,但八萬五摧毀樓市對政府收入的影響,也不容忽視。說香港稅基狹窄而引入銷售稅,其中有沒有為了掩飾政策失誤的成份在內呢?(本欄每周五刊出)(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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