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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羊璧
一六二○年,有一艘從英國開出的船隻,開向北美洲的殖民地。九月離開英國,十二月到達北美普利茅斯。船上有一○二位移民。他們在船上共同經歷了約四個月的海上生涯。
這艘船名叫「五月花號」。
船上的移民簽署了一份公約,就是有名的《五月花號公約》。
這份公約不長,以中譯文來說,只有幾百字,裡面也只表達了一個共同的願望,但是這個願望在人類社會發展史上有可紀念的地位,因為它開始提出將建立一個由人民自行結合、民主自治的社會。主要的一段是:
「在上帝的照臨之下,在我們大家彼此的面前,我們鄭重嚴肅的簽署這個契約,使我們大家結合在一起,成為一個人民政體(civil body politick),以求達到我們更好的秩序和保全,以及上述各項目標的增值。」
「根據這個公約,我們以後,在我們認為對於殖民地的全體利益最需要和最適當的狀況之下,將按時制定、設立和編制各種公正、平等的法律、命令、條例、憲章、職位等等,我們應諾給予一切應有的服從和遵守。」
遠在哥倫布發現了「新大陸」(一四九二)之後,西歐各國探險家開始到來北美洲殖民。英國的步伐最大,十八世紀前已控制了北美大西洋沿岸,建立了十三個殖民地。後來殖民地與英國矛盾發展,舉行了獨立戰爭,戰勝英國,宣布獨立,建立合眾國。這是眾所知道的美洲簡單歷史。
在「五月花號」之前,到達北美洲殖民地的移民,也曾根據一些法規行事,但那都是英國君主頒發的組織法規(例如《維琴尼亞憲章》),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人們從老地方到新地方去,建立新天地,把舊地方的經驗帶了過去,按照老經驗辦起來,幾乎可說是必有的過程。可貴的是,「五月花號」這一批移民,開始萌發了全新的意識,提出大家平等結合在一起,簽署共同承認的契約。簽約時,還只是空泛的提出將要制定公正、平等的法律、憲章,後來,在《獨立宣言》(五月花公約後一百多年,一七七六年)中,就具體化為這樣的內容。
「一切人類,生下來全部都是平等的,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能出讓的權利,其中如生命、自由和幸福的追求是也。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類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是從被統治者的同意中產生出來的。任何形式的政府,當它對於這些目的有損害時,人民便有權力把它改變或廢除,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
末了這一段,關於建立新政府的,說的就是當時「大不列顛現任國王的統治,是一連串的傷害和掠奪的紀錄」(《獨立宣言》歷數了一連串的弊政),因此十三個殖民地起而反抗,並建立新的合眾國。
歷史上,通過戰爭的改革,在嚴峻的戰爭中,往往形成了強大的集權統治。但當時北美的殖民地獨立戰爭,卻能夠以一個新的意識為基礎。這是因為他們在海上遷移的過程中,有了新的體驗,同舟共濟的體驗,平等互助的體驗。
中國歷史上,特別宋、明以後,也有向海外遷移的熱潮,但是所體驗的,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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