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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當日被鎖上鐵鏈送院。資料圖片
【本報訊】休班警員涉嫌於上月在香港仔奪槍射傷同袍,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反對保釋時指出,其家人不許他重踏家門,沒容身之所。但辯方指警員的分居妻子仍願「接收」被告。裁判官最終以控罪嚴重及被告仍須服食精神科藥物為由,拒絕擔保申請。
唐官:以公眾利益拒保釋
被告孫偉良(39歲),時而望向裁判官唐慕賢。他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射擊罪,暫時無須答辯,還柙小欖至本月24日再提堂,等候控方獲取法律意見及警方進一步調查。控方以孫與家人關係惡劣及控罪嚴重為由,反對被告保釋候查。
辯方遂提出以5千元現金保釋,承諾不離港及定時到警署報到。另表示孫希望兩份精神科報告保密,不予控方過目。辯方指孫明白控罪嚴重,在警誡供詞中亦承認曾撞向一名警員,但認為警方的證據「不及想像中強」,如套取指紋方面;雖然兩份精神科報告指孫精神有問題,及受感情波折影響,但報告亦指他被捕至今,精神狀況平靜、清醒。又相信控方將繼續押後案件以待進一步調查,若遭拒絕擔保申請,孫將被長期還柙,故促請唐官小心處理,別受公眾的輿論影響決定。
唐官即反問:「難道你(辯方)認為我會受輿論影響?我是以公眾利益作決定的。」他批准精神科報告保密,但為防孫於保釋期間再犯案,故拒絕擔保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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