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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雅佳控股前主席丁謂(見圖)因兩項造假帳罪名,去年被高院判監6年,他不服定罪及判刑,早前提出上訴;上訴庭昨指原審法官在指引陪審團時出錯,一致裁定丁謂上訴得直,兩項造假帳罪名予以撤銷;但由於案件證據充裕,故須發還重審。已服刑14個月的丁謂,現時獲准以500萬現金和人事擔保外出。
官指原審官誤導陪審團
丁謂(55歲)被指偽造雅佳前身善美環球截至1999年1月底的年度會計帳目,訛稱善美以3億港元購入科技公司MicroMain Systems Ltd.5成股權,並向核數師作出虛報。上訴庭法官鄧國楨於判詞中指出,原審女法官貝珊未能把丁謂的行為如何「令銀行蒙損」向陪審團作出清晰指引,而控方指控丁謂「令銀行延遲向善美追債」,與「令銀行蒙損」應有分別,因此定罪有欠穩妥,必須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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