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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 放
杜杜說:牙籤芥豆之微,誰會特意出外上街購買?只有莎翁的喜劇《無事煩惱》裡面的斐尼狄克為了表示對親王忠心,說他願意到世界的盡頭去,為親王當最瑣碎的差使,其中包括給他「從亞洲最遠的邊界上拿根牙籤回來。」小題大做有時候也並非完全沒有因由。還真的有人用肉桂香味的牙籤上了癮,不得一日無此君。
牙籤竟也如口味,有人為了購買一包香煙甘願走一哩路,熱戀的情侶,男的住柴灣,也許起初願意送女友到天水圍,遲些送到車站,一句小心搵回到家電聯,再遲些就只有「小心搵」;而為了一根有味桂香牙籤,如此山長水遠的尋尋覓覓,值得嗎?馬會餐廳的薄荷牙籤,其實也不錯。
殷登國的一篇趣談指牙籤約於三國時始見載於文獻,換言之,牙籤的「信史」已逾一千八百年。當時稱為「剔齒纖」(殲)。從陸雲(字士龍)寫給陸機的信來看,大概三國時的曹操是文獻記載中最早使用牙籤的人。
唐宋時,牙籤稱為「剔齒籤」,南宋末年趙孟頫有詩曰:食肉先尋剔齒籤。到了元明之世,又稱牙籤為「剔牙杖」。《金瓶梅詞話》第三十四回寫應伯爵被湖州何蠻子的兄弟何兩峰,請在四條巷內何金蟬兒吃酒,伯爵吃的臉紅紅的,帽簷上插著剔牙杖兒。
這剔牙杖兒想必頗大也不符合衛生。
殷登國認為「牙籤」或「牙簽」則是清朝以後的稱法。話說清朝中葉時,有個小買賣是托著一盤牙籤,在餐館裡穿梭巡視,看到客人吃完飯,立刻把牙籤奉上,以博取客人賞賜的小費。清嘉慶年間,江蘇蘇州人張子秋著的《續都門竹枝詞》,描述北平之風土民俗,其中一首頗有趣:
水煙禁了換桃煙,畢竟都門生意寬;
更有一樁好買賣,慣來酒肆送牙簽。
哪裡有需要就去那裡,如今,旺的食肆多有啤酒女郎。搵食艱難啊老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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