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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少數族裔人士都是擔任基層工作。 本報記者高仲明 攝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警方考慮重新聘請外籍警官,負責社區聯絡及支援工作,有土生巴裔港人及區議員都表示歡迎,認同計劃能切合本港大都會特性,又指現時由於執法人員對少數族裔人士缺乏了解,影響溝通。警務督察協會認為聘請人員需同工同酬,並須符合《基本法》對公務人員的入職要求。
土生巴裔青年Ali表示,眾多南亞裔人士聚集的重慶大廈,治安是「垃圾」。他極力贊同有南亞「同鄉」出任警察,認為對治安會有明顯幫助。
語言不通 錄口供要翻譯
油尖旺區議會主席陳文佑也贊成警方增聘南亞裔警官,協助區內治安工作。他解釋,該區一向是多元少數族裔並存的社區,除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外,近年更有不少尼泊爾人,甚至非洲人在區內活動。
他指印度人的英語較佳,在港的巴基斯坦人普遍懂得廣東話;而尼泊爾人部分不懂中英文,引致不少問題。例如警員為尼泊爾人錄取口供時,往往由於未能聯絡翻譯員而拖延案件。
陳文佑解釋,不同族裔人士都有解決問題渠道,如巴基斯坦人有伊斯蘭社群提供支援;非洲人通常可操英語或法語,較容易接受本地機構幫助;印度人互助精神較高;韓裔人士可向領事館求助;唯獨是尼泊爾人大部分來自基層,也較難融入本地社會。
區議會擬辦尼巴語文班
他透露,油尖旺區議會正構思向民政總署申請經費,培養一些經常接觸少數族裔的人士,學習少數族裔語言,亦希望提高尼裔和巴裔人士的中英文水平。他建議警方可在總區加添懂得南亞裔人士語言的翻譯員,協助執法及推廣防止罪案工作。
督察協會:須按要求聘用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表示,在未知以何種聘用條件、薪酬、起薪點的情況下,很難評論有關措施是否適合。但他認為,若聘用屬公務員,便應符合《基本法》訂明要求,包括一定要中英文水平及格、及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否則有違《人權法》有關平等要求。
他認為聘用的警員不單負責社區聯絡工作,也要賦予執法的警權,而站在有能者居之的大原則下,他對此沒有太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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