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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土地出讓金收支專戶。《辦法》正在考慮,土地出讓金的徵收工作放到財政部門。
■土地出讓金全額進入地方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目前,審計署即將安排一個土地出讓金的專項審計,這將為其進入地方預算做了較為充足的前期工作。
■在整體調控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土地出讓金的分配格局。按照國務院的要求,今後,土地出讓金必須足額安排支付徵地補償安置費用、拆遷補償費用,補助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所需資金的不足,結餘資金應逐步提高用於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比重,以及廉租住房建設和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
■在地方建立「國有土地收益基金」,給後任政府預留一些發展建設資金。但具體拿出多少,還在徵求意見中。 ■資料來源:南方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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