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梁家聲(左)因債務問題遭警隊迫令退休,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鄺志堅認為太嚴苛。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一名曾和警務處副處長鄧竟成同期在飛虎隊服役的警長,因債務問題,在申請財務「個人自願安排」後,遭警隊迫令退休,不但失去工作,更需申領綜援度日。事主及立法會議員批評,警隊一方面向外聲稱鼓勵有債務問題的警員進行財務重組,另方面卻迫走欠債警員。
被迫令退休的警長梁家聲,任職警隊26年,曾在飛虎隊服役8年,參加過多宗大型剿匪槍戰,包括在1984年大坑浣紗街槍戰中擔任狙擊手,獲當時的港督及警務處處長頒發嘉許狀。自1999年起,他被派往警察訓練學校當教官,負責教授體能、步操、槍械及戰術等項目。
2001年,他向一同任職警隊的弟弟貸款20萬元,加上自己向銀行貸款20萬元,以父親名義購入北角一個頂樓連天台單位。第2年,他弟弟要求他歸還20萬元貸款,梁家聲於是向銀行及多家持牌財務公司貸款20萬元還款予弟弟,並每月向銀行還款2萬多元。
妻失業難還錢 重組債務
當時,梁家聲和太太月入共5萬元,還款並無問題,但03年沙士肆虐,梁太失去工作,夫婦遂難以負擔債務,故在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申請「個人自願安排」(簡稱IVA)重組債務,並向警隊申報。
不過,警務處於05年指梁家聲不慎理財,迫令其退休。梁不服判決,於今年6月向公務員事務局提出上訴,但遭駁回,妻子因其欠債及遭革職而離他而去,他現時只能靠領取綜援度日。
協助梁的立法會議員鄺志堅認為,警務處對梁的懲處過分嚴苛,而一般申請IVA的警員只獲發3年的一般性革職警告,且IVA是合法重組債務程序,不應因此被紀律處分。
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稱,警員必須將IVA協議通知管理層,警隊內部指令已列明在什麼情況下,警隊會就個案展開紀律聆訊。根據警隊官方數字,今年1-9月有144名警員欠債,當中34人破產,而今年上半年共有9人因財政問題而被紀律處分。
|